标题:阿毗达磨顺正理论 第三十八卷 内容: 阿毗达磨顺正理论 第三十八卷 阿毗达磨顺正理论第三十八卷尊者众贤造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辩业品第四之六诸有归依佛法僧者。 为归何等。 颂曰归依成佛僧无学二种法及涅槃择灭是说具三归论曰。 如本论言归依佛者为归何法。 谓若诸法妙有现有。 由想等想施设言说名为佛陀归此能成佛。 无学法言谓若者即是总标当所说义。 言诸法者即是显示无我增言。 妙有言显妙有性合。 现有即明现可得义。 或妙德合。 故名妙有。 现有即显是所知性。 想者谓名言等。 想者即是能显共立能诠标举。 能诠故名施设。 何故标举次则答言。 由此能成无倒言说。 觉一切法一切种相不藉他教故名佛陀。 或此圆成智等众德自然开觉故名佛陀。 或佛陀名显彼有觉。 如质碍物名有质碍。 或佛陀名显彼能说己所证觉以开觉他。 如婆罗门来诣佛所。 以妙赞颂问世尊言稽首世导师名最上觉者何缘父母等号尊名佛陀世尊哀愍彼婆罗门。 亦以伽他而告之曰婆罗门当知我如去来佛成就觉者相故我名佛陀婆罗门当知我观三世行皆有生灭法故我名佛陀婆罗门当知我于应知断修证事已辨故我名佛陀婆罗门当知我于一切境具一切智见故我名佛陀婆罗门当知我于无量劫修诸纯净行经无量死生今于最后身离尘垢毒箭证得无上觉故我名佛陀能成佛言。 显彼诸法与佛施设为建立因。 如何此中于无量法而总建立标一佛名。 如依众多和合人上立一僧宝一胜所归。 又于众多无漏道上立一道蕴无有过失。 或先已说先说者。 何谓想等想施设言说。 即佛相续无学法中立一佛名。 无别一佛能成佛法。 为是何等谓尽智等及彼眷属。 由得彼法能觉一切。 以彼胜故身得佛名。 非色等身前后等故。 为归一佛一切佛耶。 理实应言归一切佛。 以诸佛道相无异故。 经主此中作如是说。 然寻本论不见有言唯无学法。 即名为佛。 但言无学法能成于佛不遮所依身亦是佛体。 是故于此不可难言。 若唯无学法即是佛者。 如何于佛所恶心出血但损生身成无间罪。 今详经主于本论义未甚研寻能成佛言已遮佛体摄依身故。 谓佛名言依佛义立。 唯此所目是真佛体。 若佛名言就依身立。 于未证得无学法时。 已有依身应亦名佛。 故知佛号不目依身。 由此依身非能成佛。 故本论说能成佛言已遮依身亦是佛体。 已显佛体唯无学法。 或设许然亦非无难。 谓佛体性略有二种。 一者世俗。 二者胜义。 归依佛者现对世俗。 于胜义佛系念归依。 以托依身而归依彼。 由得彼故得佛名法。 故唯无学法是胜义佛体成无间罪由损胜义。 然胜义佛必不可损。 依如是义理可难言。 如何于佛所恶心出血但损害生身成无间罪。 毗婆沙者作是释言。 坏彼所依彼随坏故。 如是释难深为应理。 又彼经主作如是难。 若异此者应佛与僧住世俗心。 非僧非佛云何如是。 以于尔时学无学法不现前故。 此难不然非所许故。 谓我不许学无学法。 唯现在位方成佛僧。 唯言佛僧得彼法故。 得于诸位曾无间断。 宁住世俗心便非僧非佛。 设许现在方成佛僧亦无有过。 以许彼得其体亦是学无学故。 得一切时常现前故。 经主复言又应唯执成苾刍戒即是苾刍。 是我所宗岂成过失。 以得戒故假说依身亦名苾刍与前义等。 是故经主于对法宗不善了知所说文义。 婆雌子部作如是言。 补特伽罗是所归佛。 此非应理。 所以者何。 彼无差别不成归故。 谓归离系补特伽罗与归世尊有何差别。 善等差别同不记故。 若谓如火随依差别。 谓如依糠名为糠火。 如是依佛法彼亦得佛名。 此救不然应无常故。 徒设救执无所成故。 谓彼所执补特伽罗既随所依应无常性。 又依糠火非即名糠补特伽罗。 若依佛法但应名佛补特伽罗。 补特伽罗非即名佛。 如是救执竟何所成。 既执补特伽罗随法成差别。 应许能差别法即是佛。 非余以归依名显依。 由此能灭所有生死灾患。 有如是用唯此相法。 故说此法是所归依。 余皆不然是说为善。 又应许佛补特伽罗成世间法。 故契经说今见世尊诸根变异。 汝等既执补特伽罗。 由随所依故成差别。 何缘依佛法彼得佛名。 非佛法为依不名非佛。 此中无有差别理故。 若谓如人虽有发等黑。 而不随彼可得名白人。 是则应成舍前救执。 谓彼前救执补特伽罗。 由随所依故成差别。 今复不许补特伽罗随其所依成差别故。 岂亦有火得差别名。 随一分依不随一分。 又依有漏无漏所成补特伽罗应成二体。 不尔应舍前所救执。 又世尊说我于世间生非补特伽罗亦有生理。 若异此者世尊应言我现世间。 然说不尔是故决定法为所归。 如世尊言但应依法。 不应依彼补特伽罗。 又世尊言若见法者即是见我。 又契经说佛虽转变而心无异。 非汝所执补特伽罗可有转变。 以汝不说补特伽罗是无常故。 今乘义便且以余理破汝所归补特伽罗。 其体非实余处广辩。 尊者矩摩逻多作如是说。 佛有漏无漏法皆是佛体。 故契经说今者佛身衰老朽迈。 又世尊说我今重病生邻死受。 告阿难陀汝应为佛于此敷设嗢怛罗僧。 又契经言。 汝应以饮食如法供养佛为上首僧。 又契经言诸苾刍众受持佛语。 又契经言于如来所恶心出血。 又经说佛以足蹑衣。 又契经言我今观佛威光炽盛如妙金台。 又世尊言我今欲往娑多山处报药叉恩。 又契经言汝等商主若得见佛获无上利。 又饶益他方得名佛。 饶益他者多是俗智。 又诸佛用大悲为体。 此是有漏法有情相转故。 如是等类教理众多。 非无漏中可有斯事。 故非唯无漏佛法为佛体。 此亦非理由无学法力于身等法假立佛名故。 云何知然。 佛眼根等与前眼等无差别故。 又如有漏名无学明。 经说三明是无学故。 非死生智可是无学此缘形显故。 有情相转故无学身有得无学名。 余法亦然与诸佛法堕一相续亦得佛名。 又佛身等不应是佛以应断故。 夫言佛者都无过失非应断故。 又经说身无明集成故岂可说佛亦无明集成。 又诸佛身是不净境。 以一切欲界色是不净观境故。 非佛应为不净观境。 经说缘佛增长善根生欣作意。 诸不净观一向与厌作意相应。 故知佛身非真是佛。 又说业食为身因故。 佛身诸处业异熟摄。 是段等食之所资长。 岂应于此立真佛名。 若人说佛因于业有。 谁有智者而不诃责。 岂有智人误发此语。 后自觉察而无悔愧。 若据佛资粮依止摄益等。 假说为佛于理无遮。 余处亦曾见此例故。 如言食是命酪是热病等。 又佛身中大悲俗智先菩萨位其体已有。 此若是佛佛应先成。 若有别因令此二种后转名佛。 即应许此能差别法是佛非余。 破此亦应同前一类违正理教自分别执。 然大众部复作是言。 如来身中所有诸法皆是无漏尽是所归。 以经说身是已修故。 谓契经说已修身心。 如说已修心许心是真净身亦应尔。 既说已修如何可言非真无漏。 如是等证其类寔多。 此一类宗辩本事品。 已广遮遣无劳重破。 然契经说已修身者。 约对治修故作是说。 是已修习能离色染无间道义。 又契经言彼已修习四种念住。 复言四念住总摄一切法。 则一切法应皆无漏。 若谓此据自性相离二念住说余亦应同。 谓契经言已修身者。 何故不许修身念住。 又有漏善亦是所修故引修言证无漏者。 此证与理岂得相应。 又彼所言若佛眼等。 是烦恼境故是有漏。 岂不亦是离染所缘何理能遮。 是无漏性此例非等如前已辩。 有漏无漏相差别故。 然契经说烦恼所缘圣道所厌名有漏者应共寻求。 此经意趣善逝意趣极为难识。 今见此经所说意者。 若所缘境烦恼味着执为己有。 亦为圣道之所厌恶。 是名有漏理应眼等。 漏所味着执为己有可成有漏。 不应例言眼等诸法无漏。 所厌恶应亦成无漏。 欣厌既异为例不齐。 非佛眼等为无漏。 诸法作道等行相欣乐而缘。 不可说言佛眼等法。 无漏厌恶而成无漏。 又如贪嗔于诸漏转。 于眼等转其相亦然。 故可说言眼等诸法同诸漏法亦成有漏。 非如圣道于圣道转。 于眼等转其相亦然。 故不可言眼等诸法。 同圣道法亦成无漏。 故彼劬劳无所成者。 虽复种种妄率己情。 无损我宗经所说相。 唯有大圣迦多衍尼子说所归佛体无有过失。 僧伽差别略有五种。 一无耻僧。 二哑羊僧。 三朋党僧。 四世俗僧。 五胜义僧。 无耻僧者谓毁禁戒。 而被法服补特伽罗。 哑羊僧者谓于三藏无所了达补特伽罗。 譬如哑羊无辩说用。 或言哑者显无说法。 能复说羊言显无听法用。 即显此类补特伽罗。 于三藏中无听说用。 朋党僧者谓于游散营务斗诤。 方便善巧结构朋党补特伽罗。 此三多分造非法业。 世俗僧者谓善异生。 此能通作法非法业。 胜义僧者谓学无学法。 及彼所依器补特伽罗。 此定无容造非法业。 五中最胜是所归依。 如赞归依伽他中说 发布时间:2025-04-24 08:28:55 来源:居士之家 链接:https://www.vegetairan.com/content/13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