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尊法师:菩提道次第广论卷 十五-皈依佛 内容: 法尊法师: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五宗喀巴大师造,法尊法师译,酉二、明此处之所缘二、明此处所缘者。 已说如是多种所缘,今当缘何而修止耶? 答:如前经说,无有限定,须各别缘,以补特伽罗有差别故。 尤其上品贪行者,等修奢摩他时,所缘各别决定;若不尔者,纵或能得奢摩他相应三摩地,然不能得实奢摩他。 若不久修净行所缘,尚说不得正奢摩他,况全弃舍净行所缘? 多寻思者尤应修息。 若是等分补特伽罗,或是薄尘补特伽罗,于前所说诸所缘中,随意所乐作所缘处。 又修次第中、下二编,依于现在诸佛现住三摩地经及三摩地王经,说缘佛像修三摩地。 《觉贤论师》说多所缘,如云:‘止略有二,谓向内缘得及向外缘得。 内缘有二,谓缘全身及依身法。 缘身又三,谓即缘身为天形像,缘骨镡等不净行相,缘骨杖等三昧耶相。 缘依身法又有五种,谓缘息、缘细相、缘空点、缘光支、缘喜乐。 向外缘者亦有二种,谓殊胜、平庸。 殊胜又二,谓缘佛身、语。 ’道炬论释亦引此文。 其缘佛身摄持心者,随念诸佛故能引生无边福德。 若佛身相明显坚固,可作礼拜、供养、发愿等,积集资粮之田及悔除防护等净障之田,故此所缘最为殊胜。 又如三摩地王经说,临命终时随念诸佛不退失等功德,若修咒道于本尊瑜伽尤为殊胜,有如是等众多义利。 又此胜利及思佛之法,广如现在诸佛现住三摩地经所明。 又如修次下编所说,定应了知,因恐文繁,兹不俱录。 故求所缘既能成就胜三摩地,余诸胜事兼能获得,如是乃为方便善巧。 当以何等如来之像为所缘耶? 答:如修次下编云:‘诸瑜伽师,先当如自所见、所闻如来形像安住其心修奢摩他。 当常思惟如来身像黄如金色,相好庄严,处众会中,种种方便利益有情。 于佛功德发生愿乐,息灭惛沈、掉举等失,乃至明见如住面前,应于尔时勤修静虑。 ’三摩地王经云:‘佛身如金色,相好最端严,菩萨应缘彼,心转修正定。 ’如此所说而为所缘。 此复有二,谓:由觉新起及于原有令重光显。 后易生信又顺共乘,故于原有令相明显。 先求持心所缘处者,谓先当求一若画、若铸极其善妙大师之像,数数观视,善取其相,数数修习,令现于心,或由尊长善为晓喻,思所闻义,令现意中求为所缘,又所缘处非是现为画铸等相,要令现为真佛形相。 有说置像于前目睹而修,《智军论师》善为破之,以三摩地非于根识而修,要于意识而修。 妙三摩地亲所缘境,即是意识亲所缘境,须于意境摄持心故;又如前说是缘实境之总义,或影像故。 影像亦有粗、细二分,有说先缘粗分,待彼坚固次缘细分,自心亦觉粗分易现起故,应先从粗像为所缘境。 尤为要者,谓如下说乃至未得如欲定时,不可多迁异类所缘修三摩地。 若换众多异类所缘修三摩地,反成修止最大障碍,故于修定堪资定量之瑜伽师地论及三编修次等,皆说初修定时,依一所缘而修,未说迁变众多所缘。 《圣勇论师》于修静虑时显此义云:‘应于一所缘,坚固其意志;若转多所缘,意为烦恼扰。 ’道炬论云:‘随于一所缘,令意住善境’,说‘于一’言是指定词,故先应缘一所缘境,待得止已后乃缘多。 修次初编云:‘若时已能摄其作意,尔时乃能广缘蕴、处、界等差别。 如解深密等说瑜伽师缘十八空等众多差别所缘。 ’如是初得摄心所缘之量,谓先次第明了攀缘一头二臂,身体余分及二足相,其后思惟身之总体。 心中若能现起半分粗大支分,纵无光明,应知喜足,于彼摄心。 此中道理,若以此许犹不为足而不持心,欲求明显,数数攀缘,所缘虽可略为显了,然非仅不得妙三摩地令心安住,且障得定。 又若所缘虽不明显,然于半分所缘持心,亦能速得妙三摩地,次令明显其明易成,此出《智军论师》教授,极为重要。 又所缘境现显之理,虽有二种四句之说,然由补特伽罗种性别故,种种无定行相现显有难有易,即已现中有明不明,此二复有坚不坚固。 若修密咒天瑜伽时,天之行相定须明显,乃至未能明显之时,须修多种明显方便。 此中佛相若极难现,于前随一所缘持心,以此主要在得止故。 又缘像修,若像不现任持心者,不能成办所乐之义,故须行相现而持心。 又缘总身像时,若身一分极其明显可缘彼分,若彼复没仍缘总像。 若欲修黄而现为红,显色不定;或欲修坐而现为立,形色不定;或欲修一而现为二,数量不定;或欲修大而现为小,形体不定;则定不可随逐而转,唯应于前根本所缘为缘境。 申二、心于所缘如何安住第二、心于彼所缘如何安住分三:酉一、立无过规酉二、破有过规酉三、示修时量酉一、立无过规此中所修妙三摩地具二殊胜:一、令心明显,具明显分;二、专住所缘无有分别,具安住分。 有于此上加乐为三,余有加澄共为四者;然澄净分,初殊胜摄,不须别说。 适悦行相喜乐之受,是此所修定果,非初静虑未到分摄定相应中所能生起。 三乘功德最胜依处第四静虑三摩地中,皆无身乐心乐相应而起,故此不说。 极明显分,虽于无色地摄少数定中亦不得生,然如庄严经论云:‘静虑除无色’,除少获得自在菩萨,余诸菩萨皆依静虑地摄正定引发功德,故说明显殊胜无有过失。 惛沉能障如是明显,掉举能障无分别住,沉掉二法为修净定障中上首,亦即此理。 故若不识粗细沉掉,及虽识已,不知净修胜三摩地破彼二轨,况云胜观,即奢摩他亦难生起! 故智者求三摩地,于此道理应当善巧。 沉掉乃是修止之违缘,违缘及破除之方法皆于下说,故此当说修止顺缘引生三摩地之理。 此中三摩地者,谓心专住所缘,复须于所缘相续而住,此须二种方便:一、于根本所缘令心不散;二、于已散未散、将散不散,如实了知。 初即正念,次是正知。 如庄严经论释云:‘念与正知是能安住,一于所缘令心不散,二心散已能正了知。 ’若失正念,忘缘而散,于此无间弃失所缘,故明记所缘念为根本。 由此正念于所缘境住心之理,谓如前说明观所缘。 若能现起最下行相,令心坚持,令心策举,即此而往,莫新思择,念如集论云:‘云何为念? 于串习事,心不忘为相,不散为业。 ’此说具足三种差别:一、所缘境之差别,先未习境,念则不生,故说于串习事,此中即令现起先所决定所缘之相。 行相差别者,谓心不忘;即心明记其境,此中谓不忘所缘。 言不忘者,非因他问或自思察,仅能记忆师所教示所缘如此。 是须令心安住所缘,相续明记无少散动,能生散乱,其念便失,故于所缘安住心已,须起是念已住所缘,次不更起重新观察,相续将护此心势力,是修念心最切要处。 作业差别者,谓从所缘心不余散,如是调心令住所缘。 如调象喻,譬如于一坚牢树柱,以多坚索系其狂象,次调象师令如教行,若行者善,若不行者即以利钩数数治罚而令调伏。 如是心如未调之象,以正念索缚于前说所缘坚柱,若不住者,以正知钩治罚调伏渐自在转。 如中观心论云:‘意象不正行,当以正念索,缚所缘坚柱,慧钩渐调伏。 ’修次中编亦云:‘用念知索,于所缘树系意狂象’,前论说正知如钩,后论说如索亦不相违。 正能令心于所缘境相续住者是明记念;正知间接亦能令心安住所缘,谓由正知了知沉掉或将沉掉,依此能不随沉掉转,令住根本所缘事故。 又如《世亲菩萨》亦说念知俱能令心住所缘故,又说依念生定及说记念如索,正于所缘相续系心。 故修念之法即修能引三摩地之主因,念之行相为定知相,故修定者若无定知之相,唯憨然而住,心纵澄净,然无明显定知,有力之念定不得生,亦未能破微细之沉,故三摩地唯有过失。 又全不住像等所缘,唯修无分别心者,亦须忆念住心教授,令心于境全不分别。 次则令心不流不散,令不流散,义同正念,明记所缘,故仍未出修念之明。 如彼修者,亦须修习具足定知有力之念。 酉二、破有过规第二、破有过规。 有此邪执是所应破,谓:‘若如前说策举其心无分别住,虽无少许沉没之过、掉举增上,现见不能相续久住,若低其举、绥其策,现见住心速能生起,遂谓此方便是大教授,发大音声唱言善绥即是善修。 ’此是未辨沉、修二法差别之论,以无过定须具前说二种差别,非唯令心无分别住一分而足。 若谓:于境令心惛昧可名为沉,今无彼暗,内心澄净,故三摩地全无过失。 此乃未辨惛沉二法差别之言,下当广说。 故若太策举虽能明了,由掉增上,住分难;生若太绥慢虽有住分,由沉增上又不明了。 其不堕入太急太绥,绥急适中界限难得,故极难生俱离沉掉妙三摩地。 《大德月》云:‘若精勤修生掉举,若舍精勤复退没,此界等转极难得,我心扰乱云何修? ’精勤修者,谓大策举。 策则生掉,若舍策励太绥慢者,心住其内复起退没。 义谓俱离沉掉平等安住,心于此界平等而转实属难得。 《佛静释》云:‘言精勤者谓于善品,发起勇悍策励而转’;又云:‘由见掉过舍其精勤,弃其功用心于内沉’。 悔赞又云:‘若励力转起掉举,若励绥息生退没,修此中道亦难得,我心扰乱云何修? ’其释中云:‘若起功用励力运转便生掉散,摧坏其心,从功用中心不得住,若如是行即是过失,为遮此故绥息励力运转之心,弃舍功用,则由忘所缘等之过失,令心退没。 ’故说远离沉掉二边,修此中界,平等运转妙三摩地极属难得。 若可太绥则无难故,又说从绥发生沉没,则以此理修三摩地显然非理。 又极绥心仅明澄分,犹非满足须策励相,如《无著菩萨》云:‘于内住等住中有力励运转作意’此于九种住心方便,初二心时,作如是说。 修次初编云:‘除沉没者当坚持所缘’,修次中编云:‘次息沉没必须令心明见所缘’言心明见,故非说境略明显,是说心相极显极坚,修念之规此为最要。 未能知此盲修之相,谓:修愈久忘念愈重,择法之慧日返愚钝,有此多过,反自矜为有坚固定。 若谓:如前以念令心住所缘已,尔时可否分别观察于所缘境持、未持耶? 答:定须观察。 如修次中编云:‘如是于随乐所缘安住心已,后即于此等住其心,善等住已即应于心如是观察─为于所缘心善持耶? 为沉没耶为外散耶? ’此非弃舍三摩地已,如是观察是住定中观其住否根本所缘,若未住者,当观随逐沉掉何转,非才住定时太短促亦非太久,是于中间时时观照。 若于前心未尽势力,修此观察,能生心力相续久住,亦能速疾了知沉掉。 然能时时忆念所缘而修者,必须有力相续运转正念之因,故应修念。 如声闻地云:‘云何心一境性? 谓数数随念同分所缘,流注无罪适悦相应令心相续,名三摩地亦名为善心一境性。 何等名为数数随念? 谓于正法听闻受持,从师获得教授教诫,以此增上令其定地诸相现前,于此所缘正念流注随转安住。 ’辨中边论释云:‘言念能不忘境者,谓能不忘住心教授意言之增语。 ’故修正念为于所缘灭除忘念。 能灭之明记所缘者,谓所缘意言即是数数作意所缘,譬如恐忘所知少义,数数忆念即难失忘。 故若时时忆念所缘,是生有力正念所须,于所缘境摄心不散而正观察,是生有力能觉沉掉正知方便。 若谓此等皆是分别而遮止者,应知难生有力正念正知。 酉三、示修时量第三示修时量,由念令心住所缘境,应住几久有无定量? 答:西藏各派诸师皆说:‘时短数多’。 此中因相,有说:‘时短乐修中止,则于下次爱乐修习,若时长久则觉厌烦。 ’有说:‘时久易随沉掉增上而转,则极难生无过正定’。 声闻地等诸大论中,未见明说修时之量。 修次下编云:‘由是次第,或一正时,或半修时,或一修时,乃至堪能尔时应修。 ’此是已成奢摩他后。 修胜观时所说时量,初修止时想亦同此,应如是行。 若能如前修念正知,时时忆念观察所缘,时虽略久亦无过失。 然初业者,若时长久多生忘念散乱,尔时其心或沉或掉,非经久时不能速知;或虽未失念,然亦易随沉掉而转,沉掉生已不能速知。 前能障生有力记念,后能障生有力正知。 是则沉掉极难断除,尤以忘失所缘不觉沉掉,恶于未忘所缘不能速疾了知沉掉,故为对治散乱失念,修念之法极为重要。 若忘念重,正知羸劣,不能速疾了知沉掉则须短小,若不忘念能速了知沉掉之时,长亦无过。 故密意云,或一时等,未说定时,总以随心所能,故云‘乃至堪能’。 又若身心未生疾病即应安住,有病不应勉强而修,无间放舍除治诸界病难乃修,是诸智者所许如是修者应知亦是修时支分。 未三、住所缘后应如何修第三、住所缘后应如何修分二:申一、有沉掉时应如何修申二、离沉掉时应如何修申一、有沉掉时应如何修初又分二:酉一、修习对治不知沉掉酉二、修习知已为断彼故对治不起功用酉一、修习对治不知沉掉初又分二:戍一、抉择沉掉之相戍二、于正修时生觉沉掉正知之方便戍一、抉择沉掉之相掉举如集论云:‘云何掉举? 净相随转,贪分所摄,心不静照,障止为业。 ’此中有三:一、所缘可爱净境;二、行相心不寂静,向外流散,是贪分中趣境爱相;三、作业能障其心安住所缘。 于内所缘令心住时,由贪色、声等之掉举,于境牵心,令不自在,贪爱散乱。 如悔赞云:‘如缘奢摩他,令心于彼住,惑索令离彼,贪绳牵趣境。 ’问:由余烦恼,从所缘境令心流散及于所余善缘流散,是否掉举? 答:掉是贪分,由余烦恼流散非掉,是二十随烦恼中散乱心所。 于善缘流散,随其所应,是善心心所,非一切散皆是掉举。 沉者亦译退弱,与丧心志之退弱不同。 于此沉相,雪山聚中修静虑者,多于‘安住不散、相不明澄之惛昧,许之为沉。 ’此不应理;论说惛昧为沉之因二各别故。 修次中编云:‘此中若由惛沉睡眠所蔽,见心沉没或恐沉没’;解深密经云:‘若由惛沉及以睡眠,或由沉没或由随一三摩钵底诸随烦恼之所染污,当知是名内心散动。 ’此说由惛沉及睡眠力令心沉没,名内散动故,集论亦于说随烦恼散乱之时说其沉没,然彼说散乱亦有善性非定染污。 惛沉如集论云:‘云何惛沉? 谓:痴分摄,心无堪能,与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 ’是痴分中身心沉重无堪能性。 俱舍论云:‘云何惛沉? 谓:身重性及心重性,即身无堪能性及心无堪能性。 ’沉没谓心于所缘执持力绥或不极明,故虽澄净,若取所缘不极明显即是沉没。 修次中编云:‘若时如盲,或如有人趣入闇室,或如闭目,其心不能明见所缘,应知尔时已成沉没。 ’未见余论明说沉相。 沉没有二,谓:善与无记。 惛是不善或有覆无记唯是痴分,诸大经论皆说除遣沉没,思佛像等诸可欣境及修光明相策举其心,故心闇境晦及心力低劣,皆应灭除。 双具所缘明显与策举之力,唯境明显及唯心澄清是非为完足。 掉举易了,唯沉没相诸大经论多未明说故难了知,然极重要,以易于彼误为无过三摩地故,应如修次所说,从修验上细心观察而求认识。 戍二、于正修时生觉沉掉正知之方便于正修时生觉沉掉正知之方便者。 非唯了知沉掉便足,须于修时能生正知,如实了知沉没掉举生与未生,又须渐生有力正知。 沉掉生已须生无间能知之正知,固不待言,即于未生将生,亦须正知预为觉了。 修次中下编云:‘见心沉没,或恐沉没’又云:‘见心掉举,或死掉举’乃至未生如斯正知,纵自断言从彼至此中无沉掉,所修无过,然非实尔,以生沉掉不能知故,有力正知未生起故。 如中边论云:‘觉沉掉’觉了沉掉须正知故。 若未生正知,凡沉掉生必无所,觉则虽久修不觉沉掉,必以微细沉掉耗时。 正知云何生耶? 答:前修念法即修正知重要一因,以若能生相续忆念即能破除忘境流散,亦能遮止沉掉生已久而不觉,故生沉掉极易觉了。 又觉失念之沉掉,与觉未失念之沉掉,二时延促观心极显。 故入行论密意说云:‘住念护意门,尔时生正知’,辨中边论释云:‘言正知者由念记言,觉沉掉者谓安住念始有正知,是故说云由念记言。 ’余一因者,是正知不共修法,即令心缘佛像等所取之相,或缘能取明了等相。 次如前说于修念中,观察于余散与未散,任持其心,即修正知极切要处。 入行论云:‘数数审观察身心诸分位,总彼彼即是守护正知相’由此能生沉掉将生了知正知。 由修念法,是遮散后所起忘念,应善辨别。 若不尔者,杂一切心全无分别,如今后人修习而修,由混乱因三摩地果恐亦如是。 故应顺大论细慧观察修验抉择,极为重要,不应唯恃耐劳。 如摄波罗蜜多论云:‘独修精进自苦边,慧伴将护成大利’。 酉二、修习知已为断彼故对治不起功用第二、修习知已,为断彼故,对治不勤功用。 修习正念正知之法,若如前说善修习已,生超有力正念正知,由正知故,极细沉掉皆能觉了,必无不知沉掉之过。 然彼生已,忍受不修破除功用,是三摩地最大过失。 若心成习,难生远离沉掉之定,故生沉掉,为断彼故,对治不行,应修作行功用之思。 此中有二:正明其思灭沉掉法;明能生沉掉之因。 如集论云:‘云何为思? 令心造作意业,于善、不善、无记役心为业。 ’如由磁石增上力故,令铁随转,如是于善、不善、无记、随一能令心之心所,是名为思。 此中是说生沉掉时,令心造作断彼之思。 为断沉掉发动心已,复应如何除沉掉耶? 心沉没者,由太向内摄,失攀缘力,故应作意诸可欣事,能令心意向外流散,谓佛像等极殊妙事,非生烦恼可欣乐法;又可作意日月光等诸光明相,沉没除已,即应无间坚持所缘而修。 如修次初编云:‘若由惛沉睡眠所覆,所缘不显,心沉没时应修光明想,或由作意极可欣事佛功德等,沉没除已仍持所缘。 ’此不应修厌患所缘,由厌令心向内摄故。 又以观慧思择乐思之境,亦能除沉,摄波罗蜜多论云:‘由勤修观力,退弱而策举’。 沉没与退弱者,谓缘所缘力渐低劣说名沉没,太向内摄说名退弱,故由策举力及广所缘即能除遣。 中观心论云:‘退弱应宽广,修广大所缘。 ’又云:‘退弱应策举,观精进胜利’。 集学论云:‘若意退弱,应修可欣而令策举。 ’诸大智者同所宣说,故除沉没最要之对治,谓思惟三宝及菩提心之胜利并得暇身大利等功德,令如睡面浇以冷水顿能清醒,此须先于功德观择修习已生感触。 又沉没所依之因,谓惛沉、睡眠及能生惛之心黑闇相,若修光明则不依彼而生沉没,生已灭除。 声闻地说:‘威仪应经行善取明相,数修彼相及念佛、法、僧、戒、舍、天六中随一,或以所余清净所缘策举其心,或当读诵显示惛沉睡眠过患之经论,或瞻方所及月星等,或以冷水洗面。 ’若沉微薄或唯少起,励心正修;若沉浓厚或数现起,则应暂舍修三摩地,如其所应,修诸对治,待沉除已后及修习。 若心所取内外所缘相不明显,内心黑暗随其厚薄,若不断除而修习者,则其沉没极难断除,故应数数修能对治诸光明相。 声闻地云:‘应以光明俱心,照了俱心,明净俱心,无闇俱心,修习止观。 汝若如是于止观道修光明想,设有最初胜解所缘相不分明,光明微小;由数修习为因缘故,于其所缘胜解分明,光明转大。 若有最初行相分明,光明广大,其后转复极其分明,光明极大。 ’此说最初所缘分明者,尚须修习,况不分明! 应取何等光明之相? 即前论云:‘应从灯明,或大火明,或从日轮取光明相。 ’如此之修光明相,非唯限于修三摩地,余亦应修。 掉举者由贪为门,令心追趣色声等境,此应作意诸可厌事,能令心意向内摄录,以此息灭掉举无间,于先所缘应住其心。 修次初编云:‘若忆先时喜笑等事,见心掉举,尔时应当作意思惟诸可厌事,谓无常等由此能令掉举息灭,次应励力令心仍于前所缘境无作用转。 ’中观心论云:‘思惟无常等,息灭掉举心’,又云:‘观散相过患,摄录散乱心’。 集学论云:‘若掉举,时应思无常而令息灭。 ’故掉举太猛或太延长,应暂舍正修而修厌离,极为切要。 非流散时,唯由摄录而能安住;若掉举无力,则由摄录令住所缘。 如摄波罗蜜多论云:‘若意掉举时,以止而遮止。 ’经中说云:‘心善安住’,瑜伽释为掉举对治。 总之,若心掉动,应于所缘善住其心。 若沉没时,于可欣境应善策举,如声闻地云:‘由是其心于内摄略,若已下劣或恐下劣,观见是已,尔时随取一种净妙举相,殷勤策励庆祝其心是名策心。 云何持心? 谓修举时其心掉动,或恐掉动,观见是已,尔时还复于内摄略其心修奢摩他,是名持心。 ’心掉动时,不应作意净可欣境,以是向外散动因故。 明能生沉掉之因者。 本地分云:‘何等沉相? 谓不守根门,食不知量,初夜、后夜不勤修行觉寤加行,不正知住,是痴行性。 耽著睡眠,无巧便慧,懈怠俱行欲勤心观,不曾修习正奢摩他,于奢摩他未为纯善,一向思惟摩他相,其心惛闇,于所缘境不乐攀缘。 ’沉没相者,应知是说沉没之因。 懈怠俱行者,通勤心观。 又前论云:‘何等掉相? 谓不守根等四,如前广说,是贪行性,不寂静性,无厌离心,无巧便慧,太举俱行欲等如前,不曾修举,于举未善,唯一向修,由其随一随顺掉法亲里寻等动乱其心。 ’掉举相者,谓掉举因。 太举者,谓于可欣境太执其心,与此俱行欲等四法如前广说。 由是前说未修中间防护根门等四,于灭沉掉极为利益,沉掉虽微,皆以正知正觉了已,悉不忍受毕竟灭除。 若不尔者,名:‘不作行’,辨中边论说是三摩地过,故若有说微细掉举及散乱等初时难断,舍而不断。 又谓彼等若无猛利恒常相续,微劣短促不能造业故不须断,为断彼故而不作行,此皆不知修习清净三摩地法,诈现为知欺求定者,以舍慈尊等所抉择修习三摩地之法故。 如是灭沉掉时,多因掉举散乱为障先励断彼,由此励力便能止息粗显掉散,获少安住。 尔时应当励防沉没;励力防慎沉没之时,又有较前微细掉动障碍安住,为断彼故又应策励。 掉退灭已住分转增,尔时又有沉没现起,故于断沉又应励力。 总散掉时应当录心,住内所缘而求住分,住分生时励防沉没令心明了。 此二辗转修习无过胜三摩地,不应唯于澄净住分全无持力俱行明了而起希求。 申二、离沉掉时应如何修第二、离沉掉时应如何修。 如前勤修断除微细沉没掉举,则无沉掉令不平,等其心便能平等运转,若功用行是修定过,于此对治应修等舍。 修次中编云:‘若时见心俱无沉掉,于所缘境心正直住,尔时应当放绥功用修习等舍,如欲而住。 ’何故作行或有功用为过失耶? 此由于心掉则摄录,沉则策举,防护修习。 有时沉掉俱不现起,若仍如前防沉防掉策励而修,反令散乱。 如修次后二编云:‘心平等转,若仍功用尔,时其心便当散动。 ’故于尔时须知放绥,此是放绥防慎作用,非是放舍持境之力,故修等舍,非是一切无沉掉时,乃是摧伏沉掉力时,若未摧伏沉掉势力无等舍故。 云何为舍? 答:舍总有三:一、受舍;二、无量舍;三、行舍。 此是行舍。 此舍自性。 如声闻地云:‘云何为舍? 谓于所缘心无染污心平等性,于止观品调柔正直任,运转性及调柔心有堪能性,令心随与任运作用。 ’谓得此舍时修三摩地,于无沉掉舍现前时,当住不发太过功用。 此所缘相,如前论云:‘云何舍相? 谓由所缘令心上舍,及于所缘不发所有太精进。 ’修舍之时,亦如彼云:‘云何舍时? 谓止观品,所有沉掉心已解脱。 ’如是引发无过三摩地法,是依慈尊辨中边论。 如云:‘依住堪能性,能成一切义,由灭五过失,勤修八断行。 懈怠忘圣言,及沉没掉举,不作行作行,是为五过失。 即所依能依,及所因能果,不忘其所缘,觉了沉与掉。 为断而作行,灭时正直转。 ’其依住者,谓为除障品发勤精进,依此而住,于此能生心堪能性胜三摩地。 此能成办胜神通等一切义利,是神变之足或是所依,故说‘能成一切义’。 云何能生此三摩地? 谓为断除五过失故,勤修八行从此因生。 五过失者,谓加行时懈怠为过,于三摩地不加行故。 勤修定时忘失教授是其过失,若忘所缘心于所缘不能定故,已住定时沉掉为过,彼二令心无堪能故。 沉掉生时不作功用是其过失,以此不能灭二过故。 离沉掉时行思是过,修次等说沉掉二过合一为五,若各分别是六过失;对治此等为八断行。 对治懈怠有四;谓:信、欲、勤、安。 对治忘念沉掉不作行作行。 如其次第谓:念觉了沉掉之正知、作行之思、正住之舍,广说如前。 此即修定第一教授,故《莲花戒论师》于《三编修次》及余印度诸大论师,于修定时皆数宣说。 道炬论释于修止时亦引宣说,道次先觉亦皆说其粗概次第,然见乐修定者,犹未了知应如何修,故广抉择。 此乃一切以念正知远离沉掉修三摩地心一境性共同教授,不应执此是相乘别法,非咒所须,无上瑜伽续中亦说是所共故。 如三补止初章第二品云:‘断行俱行欲三摩地神足,谓住远离,住于离欲,住于灭尽,由正断成,由彼欲故而正修习,非极下劣及太高举。 ’于勤观心三三摩地亦如是说。 前说正定妙堪能性,是神变等功德所依,犹如足故名为神足。 辨中边论释等说成此定略有四门,谓由猛利欲乐所得及由恒常精进所得。 由观择境得三摩地,名欲三摩地、进三摩地、观三摩地。 若心宿有三摩地种,依彼而得心一境性,名心三摩地。 极下劣者,谓太绥慢。 太高举者,谓太策励。 义为离彼二边而修。 发布时间:2024-03-06 08:46:33 来源:居士之家 链接:https://www.vegetairan.com/content/1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