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尊法师:菩提道次第广论 卷七-皈依佛 内容: 法尊法师: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七宗喀巴大师造,法尊法师译,辛二、由于十二缘起思惟第二、由十二缘起门中思惟分四;壬一、支分差别壬二、支分略摄壬三、几世圆满壬四、此等摄义壬一、支分差别十二缘起支中,初无明者,如俱舍云:‘无明如非亲实等’此亦如说怨敌虚诳,非唯遮无,亲友谛实及异亲实,是说亲友实语相违所对治品。 如是无明亦非仅遮能对之明及明所余,是明相违所对治品。 此中能治明者,谓正明了补特伽罗无我之义。 此相违者,谓补特伽罗我执萨迦耶见─此乃法称论师所许。 《无著论师》兄弟,则许倒执实义、蒙昧实义;二中后者,总谓邪解、未解二心之中为未解心;然此相违能治上首,则同许为觉无我慧。 又此愚蒙,集论中说略分二种,谓:业果愚及真实义愚。 初能招集堕恶趣行,后能招集往乐趣行。 行即是业,此有非福业能引恶趣及能引善趣业。 后复有二,谓:能引欲界善趣之福业,及能引上界善趣之不动业。 识者,经说六识身,然此中主要,如许阿赖耶者则为阿赖耶,如不许者则为意识。 此复若愚,从不善业起苦苦果,造作增长诸不善业,此业习气所熏,现法之识者,是因位识。 由依此识,未来世中于恶趣处结生之识者,是果位识。 如是由于无我真实义愚增上力故,未如实知善趣真苦,妄执为乐,即便造集福不动业,尔时之识是因位识,由依于此,遂于欲界上界善趣结生之识,是果位识。 名色中名者,谓受、想、行、识─非色四蕴。 色者,若生无色,唯有色种而无实色,除此余位羯罗蓝等色,如应当知。 六处者,若是胎生,由其最初识人精血为羯罗蓝与名俱增,成眼等四处,身与意处,于羯罗蓝位而有。 若是化生结生之时,诸根顿起,无上渐次。 卵生、湿生,唯除住胎,余者悉同。 是本地分所说。 由是因缘,成就名色得身自体,成就六处成身差别,是为成就能受用者,五有色处者,于无色中无。 触者,谓由根、境、识三种和合,取诸可意、非可意、中庸三境。 说六处缘者,亦表境、识。 受者,谓触取三境顺生三受,谓苦、乐、舍。 爱者,谓于乐受起不离爱,于诸苦恼起乖离爱。 说‘由受缘生爱’者,是从无明和合触缘所生之受而能生爱,若无无明,虽有诸受,爱终不生。 由是因缘,触是境界受用,受是生受用或异熟受用。 若此二圆满即为受用圆满;其中三界有二种爱。 取者于四种境起四欲贪,谓:欲著于色、声等欲尘及除萨迦耶见余诸恶见。 恶见系属恶戒、恶禁及萨迦耶见,是为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 有者,谓昔行于识熏业气习,次由爱取之所润发,引生后有大势力,是于因上假立果名。 生者,谓识于四生最初结生。 老死中,老者,谓诸蕴成熟转变余相;死谓弃舍同分诸蕴。 壬二、支分略摄第二、支分略摄者。 如集论云:‘云何支分略摄? 谓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 能引支者,谓无明、行、识。 所引支者,谓名、色、六处、触、受。 能生支者,谓爱、取、有。 所生支者,谓生、老、死。 ’若尔引生两重因果,为显有情一重受生因果耶? 抑显两重耶? 若如初者,则已生起果位之识,乃至于受,后生爱等不应道理。 若如第二,则后重因果中,缺无明、行及因位识,前因果中缺爱、取、有答:无过谓能引因所引之法即能生因之所生起,所引已生,即于此立生老死故。 若尔何为说两重因果耶? 答:为显引果苦谛与生果苦谛相各异故。 前者,于所引位唯有种子,自体未成,是未来苦;后者已生苦位,现法即苦。 又为说明果之受生有二种因,谓:能引因及此所引生起之因;故说二重因果。 如本地分云:‘问:识等至受及生老死,若是杂相何故说为二种相耶? 答:为显苦相异故及显引生二差别故。 ’又云:‘问:诸支中几苦谛摄及现法为苦? 答:二谓生及老死。 问:几苦谛摄当来为苦? 答:识乃至受诸种子性。 ’是故能生之爱与发爱之受,二者非是一重缘起,发爱之受乃是余重缘起果位。 四相当知能引、所引。 一、何为所引? 谓果位识乃至其受,共四支半。 二、以何而引? 谓依无明之行。 三、如何而引? 谓于因位识中熏业习气之理。 四、所引之义。 谓若遇爱等能生,堪能转成如是诸果。 三相当知能生、所生。 一、以何而生? 谓以爱缘取。 二、何为所生? 谓生老死。 三、如何而生? 谓由行于识,所熏业习润此堪能令有大力之理。 缘起经释中,以生一支为所生支,老死则为彼等过患。 由是由愚业果无明起不善行,于识熏建恶业习气,令其堪成三恶趣中果时之识乃至于受。 次以爱取数数润发,令彼业习渐有势力,于当来世恶趣之中感生老死。 又由愚无我真实义无明,起欲界摄戒等福行及上界摄奢摩他等诸不动行,于识熏习妙业习气,令其堪成欲界善趣及上界天果位之识乃至其受。 次以爱取数数润发,令其业习渐有势力,于当来世诸善趣中生起生等。 如是十二有支,复于烦恼业苦三道,悉皆摄尽。 如《龙猛菩萨》云:‘初八九烦恼,二及十为业,余七者是苦。 ’稻秆经说十二有支摄为四因,谓无明种者,于业田中下识种子,润以爱水,遂于母胎生名色芽。 壬三、几世圆满第三、几世圆满者。 能引、所引支之中间,容有无量劫所间隔,或于二世即能生起无余世隔,其能生支与所生支二无间隔,速者二生即能圆满。 如于现法新造天中顺生受业,即于现法满二支半,谓无明行及因位识,临终以前圆满爱、取及有三支,于当来世圆满所引四支及半,并圆所生二支分故。 迟久亦定不过三生,谓其能生及二所生并三能引各须一生,诸所引支于所生支摄故,能引能生中间纵为多世间隔,然是其余缘起之世非此缘起之世故,此未别算中有之寿。 如是已生诸果支时,然而全无实作业者及受果者补特伽罗之我。 如前所说,从唯法因支起唯法果支,由不了知生死道理,于彼愚蒙妄执有我,求我安乐,故造三门善、不善业,仍复流转。 故从三惑起二支业,及从彼业出生七苦,复从七苦而起烦恼,又从烦恼如前而转,故三有轮流转不息。 《龙猛菩萨》云:‘从三出生二,从二而生七,从七复生三,数转三有轮。 ’若正思惟由如是理,漂流生死即是最胜厌离方便。 从无量劫造集能引善、不善业异熟未出,对治未坏,今以爱、取而为滋养,由此增上,则当漂流善趣、恶趣。 诸阿罗汉昔异生时,虽造无数能引之业,然无烦恼解脱生死,若于是理获决定解,则于烦恼执为怨敌,于灭烦恼能发精进。 此中《朴穷瓦》大善知识,专于十二缘起有支净修其心,思惟缘起流转还灭著道次第。 此复是说,思惟恶趣十二有支流转还灭为下士类,次进思惟二善趣中十二有支流转还灭为中士类,如是比度自心,推想曾经为母有情,亦皆由其十二支门漂流生死,发生慈悲,为利彼故愿当成佛,学习佛道为大士类。 壬四、此等摄义第四、此等摄义者。 如前所说由业惑集增上力故,生起苦蕴生死道理及特由其十二有支转三有轮,于斯道理善了知已。 正修习者,能坏一切衰损根本极重愚闇,除遣妄执内外诸行从无因生及邪因生一切邪见,增盛佛语宝藏珍财,如实了知生死体相,便能发起猛利厌离,于解脱道策发其意,是能醒觉诸先修者,能得圣位微妙习气最胜方便。 如是亦如妙臂请问经云:‘于愚痴者以缘起道’,稻秆经说:‘善见缘起,则能遮除缘前后际及缘现在一切恶见。 ’《龙猛菩萨》云:‘此缘起甚深,是佛语藏宝’。 毗奈耶教中说第一双(即《舍利弗》与《目键连》)所有现行,谓时时中游观五趣,游观之后还赡部洲,为诸四众宣说彼等所有众苦。 诸有共住、近住弟子,不乐梵行,即便引彼付第一双请为教诲。 二人受已教诲彼等,得教授已,爱乐梵行,便能证得殊胜上德。 大师见此问《阿难陀》启白其事,佛曰:一切时处,不能遍有如第一双,应于门房画生死输分为五分,周围当画十二缘起流转还灭其次乃兴画生死轮。 又为《仙道大王》寄佛像时,于下绘写十二缘起流转还灭而为寄之,大王受已,至天晓时,结跏趺坐,端正其身,住对面念,善观缘起二种道理而证圣果。 己二、彼生起之量第二、生此意乐之量者。 如是由于苦集二谛及其十二缘起支门,详细了知生死体相,欲舍生死,欲彼寂灭及欲证得。 虽才生此,亦是出离意乐,然唯尔许犹非止足,如六十正理论释云:‘处于无常炽然大火三地之中,如入火宅决欲超出’,又云:‘如囚欲脱狱’等,如前所引。 谓如误入炽然火宅及堕牢狱不乐彼处,能生几许欲脱之心,即当发生如彼心量,次后更须令渐增长。 又此意乐如《霞惹瓦》说,若仅口面漂浮少许,如酸酒上所掷粉面,则于集谛生死之因见不可欲,亦仅尔许。 若如是者则于灭除苦集之灭,求解脱心亦复同尔,故欲正修解脱道心亦唯虚言,见他有情漂流生死受众苦不忍之悲亦无从起,亦不能生有大势力策发心意无上真菩提心,故云大乘亦唯随言知名而已。 故当取此中士法类以为教授之中心而善修习。 己三、除遣于此邪执分别第三、除遣此中邪分别者。 若作是云:若于生死修习厌患,令心出离,则如声闻堕寂灭边,于生死中不乐安住,故修厌患于小乘中可名为妙,然诸菩萨不应修此。 不可思议秘密经云:‘诸菩萨者为欲成熟摄受有情,于生死中见大胜利,非于涅槃见如是利’,又云:‘若诸菩萨于生死行境生怖畏者,堕非行境’,又云:‘薄伽梵! 声闻怖畏生死行境,菩萨返应周遍摄受无量生死。 ’此是倒执经义成大错谬。 经说不应厌离生死,此义非显于由惑业增上力故漂流三有生老病死,是等诸苦不应厌离。 是显菩萨为利众生乃至生死最后边际,擐披誓甲学菩萨行,虽总众生一切大苦,一一刹那降自身心,然不由此厌离怖畏,于广大行勤发精进,于生死中不应厌离。 如是《月称论师》亦云:‘众生众苦无余尽至尽生死边,刹那刹那种种异相圆害身心,然不因此而起恐怖。 众生众苦一时顿至,尽生死际发大勇进,刹那刹那悉能生起一切众生一切种智无量无边珍宝资粮,知此因已,应当更受百千诸有。 ’为证此故,引彼诸经。 又于三有见为胜利之理者,即彼经说菩萨精勤义利有情,如于此事所发精进,如是其心而获安乐。 故不厌患三有之义,是于生死义利有情不应厌患,当于此事而发欢喜。 若由烦恼及业增上漂流生死,众苦逼迫尚不能办自己义利,况云利他? 此乃一切衰损之门,较小乘人极应厌患、极应灭除。 若由大悲愿等增上,于三有中摄取生者则应欢喜。 此二不同;若未如是分别,如前宣说;则此说者,若有菩萨律仪,菩萨地说犯一恶作,是染违犯,恐繁不录。 故见三有一切过失,虽极厌离,然由大悲牵引意故,不断三有者是为希有! 若见三有盛事,如妙天宫,爱未减少,借利他名而云我等不舍生死,智者岂能将以为喜? 中观心论亦云:‘见过故非有,悲不住涅槃,利他具禁行,而安住三有’。 又菩萨地说百一十苦,是于一切有情发大悲之因。 由见如是无边众苦,心生恒常猛利不忍,而云于生死不稍厌患极为相违。 若于生死心善出离,次见有情皆自亲属,为利他故入三有海,此道次第亦是菩萨观行四百论之意趣。 《月称论师》于彼释中亦详明之,如云:‘由其宣说生死过患,令意怖畏求解脱者,为令决定趣大乘故,《世尊》告曰:诸苾刍? 有情类中不易可得少数有情,经于长夜流转生死,不为汝等若父若母儿女亲族,随一处所。 ’了知《世尊》如斯言教,菩萨为以大乘道筏,度脱无始流转生死为父母等,诸亲眷属、无依无怙诸众生故,安忍跃入。 无上密咒亦须此理,如圣天摄行炬论云:‘以此次第,应当趣入极无戏论行。 其次第者,谓修行者最初当念无始生死所有大苦,求涅槃乐,遍舍一切猥杂,下至王位自在亦当修苦想’。 己四、抉择能趣解脱道性第四、抉择能趣解脱道性者。 如《室利胜逝友》云:‘沉溺三有流,苦流无边底,喜掉无厌畏,何物在我心? 贫难求护坏,离及病老衰,入恒炽然火,觉乐宁非狂。 ’又云:‘噫! 世具眼盲,虽现前常见,后仍不略思,汝心岂金刚? ’当自策励修习生死,所有过患。 如七童女因缘论云:‘见住世动摇,如水中月影,观欲如嗔蛇,盘身举头影。 见此诸众生,苦火遍烧然,大王我等乐,出离往尸林。 ’依正世间,刹那不住灭坏无常,犹如水月为风所动。 诸欲尘者利小害大,等同毒蛇身所现影。 又见五趣炽然、三苦大火烧恼,由见是故厌舍三有,生如北方孩童之心,欣乐欲得出离解脱。 北方孩童者,传说北方炒面稀贵,于日日中唯食蔓菁,孩童饥饿欲食炒面,向母索之,母无炒面给以生蔓菁。 云:我不要此。 次给以干蔓菁亦云不要,次给以新煮者又云不要,更给以熟冷者亦云此亦不要,心不喜曰:此都是蔓菁云。 如是我等见、闻、忆念世间安乐,一切皆应作是念云:此是世间,此亦世间,此皆是苦,非可治疗。 发呕吐心。 如是思惟,昔从无始漂流生死,厌患出离,及思今后仍当漂流,令实发生畏惧之心,非唯空言。 如亲友书云:‘生死如是故当知,生于天人及地狱,鬼旁生处皆非妙,生是非一苦害器。 ’生生死中乃是一切损害根本,故当断除。 此复要待灭除二因谓烦恼业,此二之中,若无烦恼,纵有多业亦不受生;若有烦恼,纵无宿业率尔能集,故应摧坏烦恼。 坏烦恼者,赖修圆满无谬之道。 此中分二:庚一、以何等身灭除生死庚二、修何等道而为灭除庚一、以何等身灭除生死如亲友书云:‘执邪倒见及旁生,饿鬼地狱无佛教,及生边地蔑戾车,性为骀哑长寿天。 随于一中受生已,名为八无暇过失,离此诸过得闲暇,故当励力断生死。 ’是须于现得暇满时断除生死,生无暇中无断时故,如前已说。 《大瑜伽师》云:‘现是从畜分出之时’,《博朵瓦》云:‘昔流尔久未能自还,今亦不能自然还灭,故须断除,断除时者亦是现得暇满之时。 ’此复居家于修正法,有多留难及有众多罪恶过失出家违此断生死身出家为胜,是故智者应欣出家。 若数思惟在家过患、出家功德,先已出家令意坚固,未出家者安立醒觉妙善习气。 此中道理当略宣说,其居家者富则守护劬劳为苦,贫则追求众苦艰辛,于无安乐愚执为乐,应当了知是恶业果。 本生论云:‘于同牢狱家,永莫思为乐,或富或贫乏,居家为大病。 一因守烦恼,二追求艰辛,或富或贫乏,悉皆无安乐,于此愚欢喜,即恶果成熟。 ’是故执持众多资具,求无喜足非出家事,若不尔者居家无别。 又居家者与法相违,故居家中难修正法。 即前论云:‘若作居家业,不能不妄语,于他作罪者,不能不治罚。 行法失家业,顾家法岂成? 法业极寂静,家事猛暴成,故有违法过,自爱谁住家? ’又云:‘憍慢痴蛇窟,坏寂静喜乐,家多猛苦依,如窟谁能住? ’应数思惟如是等类在家过患,发愿出家。 复应愿以粗劣衣钵乞活知足,于远离处净自烦恼,为他共处,如七童女因缘论云:‘愿剃除发已,守持粪扫衣,乐住阿兰若,何时能如是? 目视轭木许,手执瓦钵器,何时无讥毁,于家家行乞? 何时能不贪,利养及恭敬,净烦恼刺泥,为村供施处? ’又应希愿用草为座,卧无覆处霜露湿衣,以粗饮食而能知足,及于树下柔软草上,以法喜乐存活寝卧。 ‘何时从草起,著衣霜湿重,以粗恶饮食,于身无贪著? 何时我能卧,树下柔软草,如诸鹦鹉,受现法喜乐? ’房上降雪,《博朵瓦》云:‘昨晚似于七童女因缘所说,心很欢喜,除欲如是修学而无所余。 ’又应希愿住药草地流水边岸,思惟水浪起灭无常,与自身命二者相同,以妙观慧灭除我执;三有根本能生一切恶见之因,背弃三有所有欢乐,数数思惟依正世间如幻化等。 ‘何时住水岸,药草满地中,数观浪起灭,同诸命世间。 破萨迦耶见,一切恶见母,何时我不乐,三有诸受用? 何时我通达,动不动世间,等同梦阳焰,幻云寻香城? ’此等一切皆是希愿:作出家身、作此诸事。 《伽喀巴》云:‘若能以大仙行,住苦行山间,始为文父真养子。 ’《霞惹瓦》亦云:‘于诸在家事忙匆时,应披妙衣往赴其所,令彼念云出家安乐,则种未来出家习气。 ’勇猛长者请问经亦云:‘我于何时能得出离苦处家庭? 如是而行,何时能得作僧羯摩,长净羯摩,解制羯摩,住和敬业? 彼当如是爱出家心。 ’此说在家菩萨应如是愿。 此之主要为慕近圆,庄严经论云:‘当知出家品,具无量功德由是胜勤戒,在家之菩萨。 ’如是非但修行解脱,脱离生死叹出家身,即由波罗蜜多及密咒乘修学种智,亦叹出家身最第一。 出家律仪即三律仪中别解脱律仪,故当敬重圣教根本别解脱戒。 庚二、修何等道而为灭除第二、修何等道而为灭除者。 如亲友书云:‘或头或衣忽然火,尚应弃舍灭火行,而当励求无后有,因无余事胜于此。 应以戒慧静虑证,寂调无垢涅槃位,不老不死无穷尽,离地水火风日月。 ’应学宝贵三学之道,其中三学数定有三:初,观待调心次第数决定者,谓散乱心者令不散乱,是须戒学;心未定者为令得定,谓三摩地或名心学;心未解脱为令解脱,是谓慧学。 由此三学,诸瑜伽师一切所作,皆得究竟。 观待得果数决定者,谓不毁戒果,是为欲界二种善趣,毁犯之果是诸恶趣;心学之果谓得上界二种善趣;慧学之果即是解脱。 总其所生,谓增上生及决定胜,初有上下二界善趣,故能生法亦有三种,此二即是本地分说。 又诸先觉待所断惑亦许三种,谓:破坏烦恼、伏其现行、尽断种子,故有三学。 次第决定者,本地分中引梵问经显此义云:‘初善住根本,次乐心寂静,后圣见恶见,相应不相应。 ’此中尸罗是为根本,余二学从此生故,次依尸罗能得第二心乐静定,心得定者见如实故,能得第三成就圣见,远离恶见。 三学自性者,如梵问经云:‘应圆满六支,四乐住成就;于四各四行,智慧常清净。 ’此中戒学,圆满六支,具净尸罗,守护别解脱律仪,此二显示解脱出离尸罗清净。 轨则所行俱圆满者,此二显示无所讥毁,尸罗清净。 于诸小罪见大怖畏者,显无穿缺尸罗清净。 受学学处者,显无颠倒尸罗清净。 四心住者,谓四静虑,此于现法安乐住故,名乐成就是为心学。 四谓四谛,各四行者,谓苦中无常、苦、空、无我、集中因、集、生、缘,灭中灭、静、妙、离,道中道、如、行、出,达此十六有十六相,是为慧学。 若导寻常中士道者,此应广释于三学中引导之理;然非如是,故修止观心慧二学,于上士时兹当广释,今不繁述。 当略宣说学戒之理,此中最初当数思惟尸罗胜利,令其至心增长欢喜,如大涅槃经云:‘戒是一切善法之梯。 戒是根本,犹如地是树等根本。 戒是一切善法前导,如大商主是为一切商人前导。 戒是一切法幢,如帝释幢。 戒毕竟断一切罪恶及恶趣道,戒如药树治疗一切罪恶病故。 戒是险恶三有道粮,戒是甲剑能摧烦恼诸怨敌故,戒是明咒能除烦恼诸毒蛇故,戒是桥梁度罪河故。 ’《龙猛菩萨》亦云:‘戒是一切德衣处,如动不动依于地’;妙臂请问经云:‘一切稼穑依于地,无诸灾患而生长,如是依戒胜白法,悲水灌浇而生长。 ’应如思惟。 若受不护,过患极重,如苾刍珍爱经云:‘或有戒为乐,或有戒为苦,具戒则安乐,毁戒则成苦。 ’此说受学通于胜利过患二品,是故亦应善思过患,敬重学处。 如何修学之理者,四犯因中无知对治者,谓当听闻了知学处。 放逸对治者,谓于取舍所缘行相,不忘忆念,及以正知率尔率尔观察三门了知转趣,若善若恶,依自或法增上力故,羞耻作恶是为知惭,恐他讥毁,羞耻为愧及由怖畏恶行异熟,怀死惧等,当知是学。 不敬对治者,谓于大师师所制立,同梵行所,应修恭敬。 烦恼炽盛对治者,应观自心何烦恼盛,励修对治。 若不如是策励修学,思违越此,许其罪轻微,于诸佛制放纵而转,当获纯苦。 如《分别阿笈摩》云:‘若于大师大悲教,起轻微心少违犯,由是而获苦增上,折篱失坏庵没林。 现或有于王重禁,违越而未受治罚,非理若违能仁教,如医钵龙堕旁生。 ’故应励力莫为罪染。 假设已染,莫不思虑而便弃舍,当如佛说还出罪犯励力悔除。 梵问经云:‘于彼学寻求及勤修彼行,终不应弃舍,命难亦无亏,常住正行中,随毗奈耶转。 ’成就真实尸罗经云:‘诸苾刍! 宁可离命而死,非可毁坏尸罗。 何以故? 离命而死唯令此生寿量穷尽;毁坏尸罗,乃至百俱胝生常离种姓,永失永乐,异受堕落。 ’此具因说,故当舍命而善守护。 若不能尔,则应审思:我剃须发、披坏色衣,空无所义。 如三摩地王经云:‘于佛圣教出家已,仍极现行诸恶业─于财谷起坚实想,贪诸乘具及象车─诸不殷重持学处,此等何故而薙头? ’若欲逃出有为生死,趣解脱城坏戒足者,非仅不能实行,反当流转生死,众苦逼恼,并及譬喻如三摩地王经云:‘若人为诸盗贼逼,欲活命故而逃避;如其人足不能行,仍为贼执而摧坏。 如是愚人毁净戒,而欲脱离诸有为,由戒坏故不能逃,为老病死所摧坏。 ’故此经又云:‘为著居家服,我所说学处,尔时诸苾刍! 亦无此学处。 ’为近事说五种学处圆满守护,苾刍亦无。 若于此时精修学处,其果犹大,故应励策。 即此经云:‘若经俱胝恒沙劫,净心以诸妙饮食,伞盖幢幡及灯鬘,承事百亿俱胝佛。 若于正法极失坏,善逝圣教将灭时,昼夜能行一学处,其福胜前俱胝倍。 ’又若念云:毁犯可悔无后不犯防护之心;放逸转者,说可还出,如食毒药。 如弥勒狮子吼经云:‘《慈氏》! 末世末劫后五百岁,有诸在家,出家菩萨,出现于世,彼作是云:悔除恶业能无余尽,造作众罪造已当悔,增上毁犯而不防护,我说彼等是作死业。 云何为死? 谓如人食毒,此亦同彼命终之后,颠倒堕落。 ’又云:‘《慈氏》! 于此圣法毗奈耶说为毒者,谓诸违越所制学处,故说汝等莫自食毒’。 若具别解脱律仪,应以如是道理守护,密咒亦然。 如妙臂请问经云:‘佛我所说别解脱,净戒调伏尽无余,在家咒师除形相,轨则诸余尽当学。 ’此说虽诸在家咒师,除出家相,羯摩轨则少分遮罪,尚如调伏所出而行,况出家咒师! 又能成就密咒根本亦是尸罗。 妙臂请问经云:‘咒本初为戒,次精进忍辱,信佛菩提心,密咒无懈怠。 如王具七宝,无厌调众生,如是咒成就,七支能调罪。 ’曼殊室利根本续云:‘念诵若毁戒,此无胜成就,中悉地亦无,又无下成就。 能仁未曾说,毁戒咒能成,非趣涅槃城,境域及方所。 于此愚恶人,何有咒能成? 此毁戒有情,何能生善趣? 且不得天趣,又无胜安乐,何况佛所说,诸咒岂能成? ’《康陇巴》亦云:‘若年饥荒,一切事情皆至粮麦,如是一切皆绕于戒,当勤学此。 又戒清净,不思业果必不得成,故思业果是真教授。 ’《霞惹瓦》亦云:‘总有祸福皆依于法,其中若依毗奈耶说,无须改易内心清净,堪忍观察,心意安泰,边际善妙。 ’善知识《敦巴》云:‘有一类人依律毁咒,依咒轻律,除我尊长教授无余能使调伏为咒助伴,及令密咒为调伏伴。 ’《觉窝》亦云:‘我印度中凡有大事或忽然事,集诸受持三藏法师,问:三藏中不曾遮耶? 既抉择已,于此安住。 我毗迦玛拉希拉诸师,则于其上,更须问云:菩萨行中不曾遮耶? 不违彼耶? 安欲根本随持律转。 ’如是戒净,又如《内邬苏巴》云:‘现在于内与烦恼斗,唯此为要,不斗烦恼戒不能净。 若尔不生伏断烦恼定学慧学,当须毕竟漂流生死’。 又如前说认识烦恼,思彼过患,离彼胜利,以念正知而为防慎。 烦恼稍出,即应用矛数数击刺,此复目心随何烦恼生已无间,视如怨敌与之斗战;若不尔者,初起忍受非理作意,令其资养成无可敌,唯随彼行。 如是励力,纵未能遮,亦当速断莫令相续。 应如画水莫如画石,如亲友书云:‘当了知自心,如画水土石,烦恼初为上,乐法应如后。 ’若于法品,与上相违。 入行论亦云:‘我应记恨此,与此共战争,如是相烦恼,除能坏烦恼。 我宁被烧杀,或被断我头,然于烦恼敌,终不应屈敬。 ’善知识《朴穷瓦》亦云:‘我虽忽被烦恼压伏,后我从下而为切齿。 ’《博朵瓦》闻之曰:‘若能如是,当下即退。 ’世庸怨敌,一次摈逐遂居他方,待得力时仍来报怨。 烦恼不同,烦恼于身,若能一次拔出根本,无往他方亦无报复;然由我等不能精勤破坏烦恼之所致耳。 入行论云:‘摈庸敌出国,摄受住他方,养力仍返报。 烦恼敌不尔,烦恼为惑慧眼断,遣离我意能何往? 岂能住余返报我? 唯我志弱无精进。 ’《女绒巴》云:‘烦恼起时不应懈怠,当下应以对治遮除。 若不能遮,应即起立设曼陀罗及诸供具,供养祈祷尊长本尊。 次缘烦恼,忿怒念诵,即能折伏。 ’《朗日塘巴》亦云:‘彼又云移动住处,劲举项颈,亦能折伏可见彼与烦恼斗争。 ’此复应如《阿兰若师》云:‘昼夜唯应观察自心,岂有余事? ’依此而行乃能生起。 又传说《大觉窝》一日随见几次,尔时定问:‘生善心否? ’此诸烦恼如何断者,谓痴罪重极难远离,为余一切烦恼所依。 彼之对治多修缘起,善巧生死流转还灭。 若能修此,则五见等一切恶见,悉不得生。 嗔与现后二世大苦,断诸善根是大怨敌,如入行论云:‘无罪能如嗔’,故一切种莫令生起,励修忍辱。 若不生嗔,则于现法,亦极安乐。 如入行云:‘若能励摧嗔,此现后安乐’。 贪爱能令先造一切善、不善业渐增势力,能生生死,又欲界者,从受用境,触缘生受,味著生爱,应多修习内外不净及贪欲尘所有过患而正遮除。 《世亲大阿阇黎》云:‘鹿象蛾鱼蝇,五类被五害;一害况恒常,近五何不害? ’又易生难离,谓爱四事,利誉称乐,及于此等四相违品意不欢喜,当修对治;此复总修生死过患,特修念死,即能退除。 慢于现法最能障碍当生之道,及是当来奴贱等因,故应断除。 断除道理,如亲友书云:‘当数思惟老病死,亲爱别离及诸业,终不能越自受果,由对治门莫憍慢。 ’若于四谛、三宝、业果获得定解,则不复生疑惑随眠。 又睡眠、惛沈、掉举、懈怠、放逸、无惭、无愧、忘念、不正知等诸随烦恼最易生起障修善品,当知过患,修习对治,率尔率尔令渐微劣。 其过患者,如亲友书云:‘掉悔嗔恚及惛沈,睡眠贪欲并疑惑,应知如是五种盖,劫善法财诸盗贼。 ’劝发增上意乐经云:‘若乐睡眠与惛沈,痰瘾风病及胆疾,其人身中多增长,令彼诸界极扰乱。 若乐睡眠与惛沈,集饮食垢腹不清,身重容颜不和美,所发言语不清晰。 ’又云:‘若乐睡眠与惛沈,其人愚痴失法欲,凡稚退失一切德,退失白法趣黑闇。 ’念住经云:‘诸烦恼所依,独一谓懈怠,唯有一懈怠,彼便无诸法。 ’集法句云:‘若行于放逸,即坏凡夫心;如商护财货,智当不放逸。 ’本生论云:‘舍惭为天王,意违于正法,宁瓦钵蔽衣,观敌家盛事。 ’亲友书云:‘大王应知念身住,善誓说为唯一过,故当励力勤守念,失念则坏一切法。 ’入行论云:‘虽诸具多闻,正信乐精进,由无正知过,而令有犯染。 ’不能如是断诸烦恼及随烦恼,然当不顺烦恼不执彼品,视如怨敌,是为现在必不容少。 故应励力摄对治品,破除烦恼,清净自内所受尸罗。 《大觉窝》弟子吉祥《阿兰若师》谓《内邬苏巴》云:‘智然后有人问汝弟子众,以何而为教授中心? 则定答为已发神通或见本尊,然实应说于业因果渐渐决定,于所受戒清净护持。 ’故修之成就,当知亦是无明等惑,渐趣轻微。 能感现后二世纯大罪苦,谓与他斗争,然于尔时一切众苦,舍命强忍,其伤疤等返自显示,谓此即彼时所伤;若断烦恼发精进时,忍耐苦行,极为应理。 入行论云:‘无义被敌所毁伤,若尚爱为身庄严,为大义故正精进,小苦于我岂为损? ’若能如是战胜烦恼乃名勇士。 战余怨敌如割死尸,虽不杀害自亦当死。 入行论云:‘轻懵一切苦,摧伏嗔等敌,胜此名勇士,余者如斩尸。 ’故又如论云:‘住烦恼聚中,千般能安住,如野干围狮,烦恼不能侵。 ’道所治品,莫令侵害而当胜彼。 已说共中士道次第。 发布时间:2024-03-07 08:38:13 来源:居士之家 链接:https://www.vegetairan.com/content/1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