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尊法师:菩提道次第广论 卷三-皈依佛 内容: 法尊法师: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三宗喀巴大师造,法尊法师译,丙二、如何摄取心要之理第二、如何取心要之理分二:丁一、于道总建立发决定解丁二、正于彼道取心要之理丁一、于道总建立发决定解初中分二:戊一、三士道中总摄一切至言之理戊二、显示由三士门如次引导之因相戊一、三士道中总摄一切至言之理佛初发心,中集资粮,最后现证圆满正觉,一切皆是为利有情,故所说法一切亦唯为利有情。 如是所成有情利义略有二种:谓现前增上生及毕竟决定胜。 其中依于成办现前增上生事,尽其所说,一切皆悉摄入下士或共下士所有法类。 殊胜下士者,是于现世不以为重,希求后世善趣圆满,以集能往善趣因故。 道炬论云:‘若以诸方便,唯于生死乐,希求自利义,知彼为下士。 ’决定胜中略有二种:谓证解脱仅出生死及一切种智位。 其中若依诸声闻乘及独觉乘,尽其所说一切皆悉摄入中士或共中士所有法类。 中士夫者,谓发厌患一切诸有为求自利,欲得度出三有解脱,以趣解脱方便之道三种学故。 道炬论云:‘背弃诸有乐,遮恶业为性,若惟求自静,说名中士夫’。 如《[口*觉][口*窝]》所造摄行炬论云:‘尊长佛说依,密咒度彼岸,能办菩提故,此当书彼义。 ’谓修种智方便有二:谓密咒大乘及波罗密多大乘。 此二摄入上士法类。 上士夫者,谓由大悲自在而转,为尽有情一切苦故,希得成佛学习六度及二次第等故。 道炬论云:‘由达自身苦,若欲正尽除,他一切苦者,是为胜士夫。 ’此士所修菩提方便,谓波罗密多及咒,下当广说。 三士之名,摄抉择曰:‘复有三士,有成就正受非律仪,非非律仪所摄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声闻相应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菩萨净戒律仪。 其中初者为下,第二为中,第三为胜。 ’与此义同,复说多种上中下士建立道理。 如道矩所说《世亲阿阇黎》于俱舍释中,亦说三士之相。 下士夫中,虽有二类,谓乐现法及乐后世。 此是第二,复须趣入增上生无谬方便。 戊二、显示由三士门如次引导之因相第二、显示由三士门如次引导之因相分二:己一、显示何为由三士道引导之义己二、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己一、显示何为由三士道引导之义如是虽说三士,然于上士道第中亦能摄纳余二士道无所缺少,故彼二种是大乘道或分或支。 《马呜阿阇黎》所造修世俗菩提心论云:‘无害与谛实,与取及梵行,舍一切所执,此是善趣行。 遍观生死苦,断故修谛道,断除二种罪,此是寂静行。 亦应取此等,是出离道支。 由达诸法空,生悲众生流,无边巧便行,是胜出离行。 ’是故此中非导令趣,唯以三有之乐,为所欲得下士夫道,及为自利唯脱生死为所欲得中士夫道,是将少许共彼二道作上士道引导前行,为修上士道之支分。 是故若发如前所说取心要欲,取心要之法,如中观心论云:‘谁不将无坚,如蕉沫之身,由行利他缘,修须弥坚实。 上士具悲故,将刹那老死,病根本之身,为他安乐本。 具正法炬时,断八无暇暇,应以上士行,令其有果利。 ’谓应念云:我身无实,如蕉如沫,众病巢穴,老等众苦所出生处,应以上士所有现行度诸昼夜,令其不空而趣大乘。 苦尔理应先从上士引导,云何令修共下中耶? 谓修此二所共之道,即上士道发起前行,此中道理后当宣说。 己二、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第二、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分:庚一、正明因相庚二、所为义庚一、正明因相转趣大乘能入之门者,谓即发心于胜菩提,若于相续中生起此心,如入行云:‘若发大心刹那顷,系生死狱诸苦恼,应说是诸善逝子。 ’谓即获得佛子之名或菩萨名,其身即入大乘之数。 若退此心,亦从大乘还退出故。 是故诸欲入大乘者,须以众多方便励力令发,然发此心须先修习发心胜利,令于胜利由于至心勇悍增广,及须归依七支愿行,是能开示菩萨道次最胜教典,集学处论及入行论中所说。 如是所说胜利略有二种,谓:诸现前及毕竟胜利。 初中复二,谓:不堕恶趣及生善趣。 若发此心能净宿造众多恶趣之因,能断当来相续积集诸善趣因。 先已作者,由此摄故增长广大;诸新作者,亦由此心为起故,无穷尽际。 毕竟利义者,谓诸解脱及一切种智亦依此心易于成办。 若于现时毕竟胜利,先无真实欲得乐故,虽作是言─此诸胜利从发心生,故应励力发起此心,亦唯空言,观自相续极明易了。 若于增上生及决定胜,二种胜利发欲得者,故须先修共中下士所有意乐。 如是若于二种胜利发欲得已,趣修具有胜利之心者,则须发起此心根本大慈大悲。 此复若思自于生死安乐匮乏,众苦逼恼,流转道理,身毛全无若动若转,则于其他有情流转生死之时,乐乏苦逼,定无不忍。 入行论云:‘于诸有情先如是思自利,梦中尚未梦,何能生利他? ’故于下士之时,思惟自于诸恶趣中受苦道理,及于中士之时思惟善趣无寂静乐唯苦道理。 次于亲属诸有情所,此度自心而善修习,即是发生慈悲之因,菩提之心从此发生。 故修共同中下心者,即是生起真菩提心所有方便,非是引导令趣余途。 如是又于彼二时中,思惟归依及业果等多门,励力集福净罪,如其所应,即菩提心之前行,修治相续之方便,七支行愿及归依等;故应了知此等即是发心方便。 此中下中法类,即是发无上菩提心支分之道理,尊重亦当善为晓喻,弟子于此应获定解。 每次修时当念此义,修菩提心发生支分极应爱重,若不尔者,则此诸道与上士道别别无关,乃至未至实上士道,于菩提心未得定解,而成此心发生障碍,或于此间失大利义,故于此事应殷重修。 如是修习中下之道及善修习,如上士时所说道已,于相续中随力令生真菩提心。 次为此心极坚固故,应以不共归依为先而受愿轨,由愿仪轨正受持已,于诸学处应励力学。 次应多修欲学之心,谓欲学习六度四摄菩萨行等。 若由至心起欲学已,定受行心清净律仪。 次应舍命莫令根本罪犯染著,余中下缠及诸恶作,亦应励力莫令有染,设若有犯,亦应由于如所宣说出犯门中善为净治。 次应总学六到彼岸,特为令心于善所缘,堪能随欲而安住故,应善学习止体静虑。 道炬论说为发通故修奢摩他者仅是一例,《嚆hao嚆hao》于余处亦说为发毗钵舍那。 故为生观亦应修止。 次为断执二我缚故,以见决定无我空义。 次应将护无谬修法,成办慧体毗钵舍那。 如道炬释说,除修止观,学习律仪学处以下,是为戒学;奢摩他者,是三摩地或为心学;毗婆舍那是为慧学。 复次奢摩他下是方便分,福德资粮依世俗谛所有之道,广大道次;起三种殊胜慧者,是般若分,智慧资粮依胜义谛甚深道次。 应于此等次第决定、数量决定智慧方便,仅以一分不成菩提,发大定解。 由如是理,欲过诸佛功德大海,佛子鹅王是由双展广大方便圆满无缺世俗谛翅,善达二种无我真实胜义谛翅,乃能超过,非是仅取道中一分,如折翅鸟所能飞越。 如入中论云:‘真俗白广翅圆满,鹅王列众生鹅前,承善风力而超过,诸佛德海第一岸’。 如是以诸共道净相续已,决定应须趣入密咒。 以若入密速能圆满二资粮故。 设若过此非所能堪,或由种性功能羸劣不乐趣者,则应唯将此道次第渐次增广。 若入密咒者,则依知识法,胜出前者依咒所说应当随行,以总一切乘,特密咒中,珍重宣说故。 次以根源清净续部,所出灌顶成熟身心。 尔时所得一切三昧耶及律仪,应宁舍命如理护持,特若受其根本罪染虽可重受,然相续已坏,功德难生,故应励力,莫令根本罪犯染者。 又应励防诸支罪染,设受染者亦应悔除防止令净,以三昧耶及诸律仪,是道本故。 次于续部,若是下部有相瑜伽,若是上部生次瑜伽,随其一种善导修学。 此坚固已,若是下部无相瑜伽或是上部满次瑜伽,随于其一应善修学。 道炬论说如是建立道之正体,故道第亦如是导,《大觉啊师》于余论中亦尝宣说。 摄修大乘道方便论云:‘欲得不思议,胜无上菩提,赖修菩提故,乐修为心要。 已得极难得,圆满暇满身,后极难获故,勤修令不空。 ’又云:‘如犯从牢狱,若有能逃时,与余事非等,速从彼处逃。 此大生死海,若有能度时,与余事非等,应当出有宅。 ’又云:‘归依增上戒,及住愿根本,应受菩萨律,渐随力如理。 修行六度等,菩萨一切行。 ’又云:‘方便慧心要。 修止观瑜伽。 ’定资粮品亦云:‘先固悲力生,正等菩提心,不著有报乐,背弃诸摄持。 圆满信等财,敬师等于佛,具师教律仪,善勤于修习。 瓶密诸灌顶,由尊重恩得,行者身语心,清净成就器。 由圆满定支,所生资粮故,速当得成就,是住密咒规’。 庚二、所为义第二、所为义者。 若中下士诸法品类,悉是上士前加行者,作为上士道次足矣,何须别立共中下士道次名耶? 别分三士而引导者,有二大义;一为摧伏增上我慢,谓尚未起共同中下士夫之心,即便自许我是大士。 二为广益上中下心。 广饶益之理者,谓上二士夫,亦须希求得增上生及其解脱,故于所导上中二类补特伽罗,教令修习此二意乐,无有过失,起功能故。 若是下品补特伽罗,虽令修上,既不能发上品意乐,又弃下品,俱无成故。 复次,为具上善根者,开示共道令其修习,此诸功德或先已生,若先未生速当生起。 若生下下可导上上,故于自道非为迂缓。 须以第引导心者,陀罗尼自在王请问经中以黠慧宝师渐磨摩尼法喻合说,恐文太繁,故不多录。 《龙猛依怙》亦云:‘先增上生法,决定胜后起,以得增上生,渐得决定胜。 ’此说增上生道及决定胜道次第引导。 圣者《无著》亦云:‘又诸菩萨为令渐次集善品故,于诸有情先审观察,知劣慧者为说浅法,随转粗近教授教诫;知中慧者为说中法,随转处中教授教诫;知广慧者为说深法,随转幽微教授教诫,是名菩萨于诸有情次第利行。 ’《圣天》亦于摄行炬论成立先须修习到彼岸乘意乐,次趣密咒渐次道理,摄此义云:‘诸初业有情,转趣于胜义,正等觉说此,方便如梯级。 ’四百论中亦说道次极为决定:‘先遮止非福,中间破除我,后断一切见,若知为善巧。 ’此说道有决定次第。 《敬母善巧阿阇黎》亦云:‘如净衣染色,先以施等语,善法动其心,次令修诸法。 ’《月称大阿阇黎》亦引此教为所根据,成立道之次第决定。 现见于道引导次第诸修行者,极应珍贵,故于此理,应当获得坚固定解。 丁二、正于彼道取心要之理第二、正取心要分三:戊一、于共下士道次修心戊二、于共中士道次修心戊三、于上士道次修心(共下士道)戊一、于共下士道次修心初中分三:己一、正修下士意乐己二、发此意乐之量己三、除遣此中邪执己一、正修下士意乐初中分二:庚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庚二、依止后世安乐方便庚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初中分二:辛一、思惟此世不能久住忆念必死辛二、思惟后世当生何趣二趣苦乐辛一、思惟此世不能久住忆念必死初中分四:壬一、未修念死所有过患壬二、修习胜利壬三、当发何等念死之心壬四、修念死理壬一、未修念死所有过患如是于其有暇身时,取心藏中有四颠倒,于诸无常执为常倒,即是第一损害之门。 其中有二:谓粗及细。 于其粗劣死无常中,分别不死是损害门。 此复仅念今后边际,定当有死,虽皆共有,然日日中乃至临终起是念:今日不死,今亦不死,其心终执不死方面。 若不作意此执对治,被如是心之所盖覆,便起久住现法之心。 于此时中,谓须如是如是众事,数数思惟唯于现法,除苦引乐所有方便,不生观察后世解脱,一切智等大义之心,故不令起趣法之意。 设有时趣闻思修等,然亦唯为现法利故,今所修善势力微弱。 复与恶行罪犯相属而转,故未糅杂恶趣因者,极为希贵。 设能缘虑后世而修,然不能遮后时渐修延绥懈怠,遂以睡眠、惛沈、杂言、饮食等事散耗时日,故不能发广大精勤,如理修行。 如是由希身命久住所欺诳故,遂于利养恭敬等上起猛利贪。 于此障碍,或疑作碍,起猛利嗔,于彼过患蒙昧愚痴。 由利等故,引起猛利我慢、嫉等诸大烦恼,及随烦恼如瀑流转。 复由此故,于日日中渐令增长,诸有胜势,能引恶趣猛利大苦,身语意摄十种恶行,无间随近谤正法等诸不善业。 又令渐弃能治彼等善妙宣说甘露正法,断增上生及决定胜。 所有命根遭死坏已,为诸恶业引导,令赴苦痛、粗猛、炎烧、非爱诸恶趣处,何有过此暴恶之门? 四百论亦云:‘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彼若安然睡,岂有暴于此? ’入行论亦云:‘须弃一切走,我未如是知,为亲非亲故,作种种罪恶’。 壬二、修习胜利第二、修习之胜利者。 谓若真起随念死心,譬如决断今明定死,则于正法稍知之士,由见亲属及财物等不可共往,多能任运遮彼贪爱,由施等门乐取坚实,如是若见为求利敬及名称等世间法故,一切劬劳皆如扇扬诸空谷壳,全无心实,是欺诳处,便能遮止诸罪恶行,由其恒常殷重精进,修集归依及净戒等诸微妙业,遂于无坚身等诸事取胜坚实。 由是自能升胜妙位,亦能于此导诸众生,更有何事义大于此? 是故经以多喻赞美。 大般涅槃经云:‘一切耕种之中,秋实第一;一切迹中,象迹第一;一切想中,无常死想是为第一。 由是诸想能除三界一切贪欲、无明、我慢。 ’如是又以是能顿摧一切烦恼恶行大椎,是能转趣顿办一切胜妙大门,如是等喻而为赞美。 集法句中亦云:‘应达此身如瓦器,如是知法等阳焰,魔花刃剑于此折,能趣死王无见位。 ’又云:‘如见衰老及病苦,并见心离而死亡,勇士能断如牢家,世庸岂能远离欲。 ’总之能修士夫义时,唯是得此殊胜暇身期中,我等多是久住恶趣,设有少时暂来善趣,亦多生于无暇之处,其中难获修法之时。 纵得一次堪修之身,然未如理修正法者,是由遇此且不死心,故心执取不死方面,是为一切衰损之门。 其能治此忆念死者,即是一切圆满之门,故不应执此是无余深法可修习者之所修持,及不应执虽是应修然是最初仅应略修,非是堪为恒所修持。 应于初中后三须此之理,由其至心发起定解而正修习。 壬三、当发何等念死之心第三、当发何等念死心者。 若由坚著诸亲属等增上力故,恐与彼起怖畏者,乃是于道全未修习畏死之理,此中非是令发彼心。 若尔者何,谓由惑业增上所受一切之身,皆定不能超出于死。 故于彼事虽生怖惧,暂无能遮为后当来世间义故,未能灭除诸恶趣因,未能成办增上生因、决定胜因,即便没亡而应恐怖。 若于此事思惟怖畏,则于此等有可修作,能令临终无所怖畏。 若未成办如是诸义,总之不能脱离生死,特当堕落诸恶趣故,深生畏惧,临终悔恼。 本生论云:‘虽励不能住,何事不可医,能作诸怖畏,其中有何益? 如是若观世法性,诸人作罪当忧悔,又未善作诸妙业,死于后法起诸苦。 临终畏惧而蒙昧,若何能令我意悔,我未忆作如是事,复善修作白净业,安住正法谁畏死? ’四百论中亦云:‘思念我必死,若谁有决定,此弃怖畏故,岂畏于死主? ’故若数数思惟无常,念身受用定当速离,则能遮遣希望不离彼等爱著,由离此等所引忧恼增上力故,怖畏死没皆不得生。 壬四、修念死理第四、如何修念死者。 谓应由于三种根本、九种因相、三种决断门中修习。 此中有三:癸一、思决定死癸二、思惟死无定期癸三、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癸一、思决定死初中分三:一、思惟死主决定当来,此复无缘能令却退者─谓任受生何等之身,定皆有死,无常集云:‘若佛若独觉,若诸佛声闻,尚须舍此身,何况诸庸夫? ’任住何境其死定至者,即彼中云:‘住于何处死不入? 如是方所定非有,空中非有海中无,亦非可住诸山间。 ’前后时中诸有情类,终为死摧,等无差别,即如彼云:‘尽其已生及当生,悉舍此身而他往,智者达此悉灭坏,当住正法决定行。 ’于其死主逃不能脱,非以咒等而能退止,如教授胜光大王经云:‘譬如若有四大山王,坚硬隐固,成就坚实;不坏不裂、无诸陨损,至极坚强。 纯一实密,触天磨地。 从四方来,研磨一切草木本干及诸枝叶,并研一切有情、有命、诸有生者,非是速走易得逃脱,或以力退或以财退或以诸物及咒药等易于退却。 大王! 如是此四极大怖畏来时,亦非于此速走能逃,或以力退或以财退或以诸物及咒药等易于退却。 何等为四? 谓老病死衰。 大王! 老坏强壮,病坏无疾,衰坏一切圆满丰饶,死坏命根。 从此等中,非是速走易得逃脱,或以力退或以财退或以诸物及咒药等易于静息。 ’《迦摩巴》云:‘现须畏死,临终则须无所恐惧。 我等反此,现在无畏,至临终时,用爪抓胸。 ’二、思惟寿无可添、无间有减者─如入胎经云:‘若于现在善能守护,长至百年或暂存活。 ’极久边际,仅有尔许。 纵能至彼,然其中间寿尽极速,谓月尽其年,日尽其月,其日亦为昼夜尽销,此等复为上午等时而渐销尽,故其寿命总量短少。 此复现见多已先尽,所余寿量虽刹那许亦无可添,然其损减则遍昼夜无间有故。 入行论云:‘昼夜无暂停,此寿恒损减,亦无余可添,我何能不死? ’此复应从众多喻门而正思惟,谓如织布虽织一次仅去一缕,然能速疾完毕所织;为宰杀故,如牵所杀羊等步步移时,渐近于死;又如江河猛急奔流;或如险岩垂注瀑布─如是寿量亦当速尽。 又如牧童持杖驱逐,令诸畜类无自主力而赴其所,其老病等,亦令无自在引至死前。 此诸道理,应由多门而勤修习,如集法句云:‘譬如舒经织,随所入纬线,速穷纬边际,诸人命亦尔。 如诸定被杀,随其步步行,速至杀者前,诸人命亦尔。 犹如瀑流水,流去无能返,如是人寿去,亦定不回还。 艰劳及短促,此复有诸苦,唯速疾坏灭,如以杖画水,如牧执杖驱,诸畜还其处,如是以老病,摧人到死前。 ’如传说《大觉窝》行至水岸,谓:‘水淅淅流,此于修无常极为便利。 ’说已而修。 大游戏经亦以多喻宣说:‘三有无常如秋云,众生生死等观戏,众生寿行如空电,犹崖瀑布速疾行。 ’又如说云:‘若有略能向内思者,一切外物无一不为显示无常。 ’故于众事皆应例思,若数数思能引定解;若略思惟,便言不生,实无利益。 如《迦摩巴》云:‘说思已未生,汝何时思? 昼日散逸,夜则惛睡,莫说妄语! ’非但寿边为死所坏,而趣他世;即于中间行、住、卧三,随作何事,全无不减寿量之时,首从入胎,即无刹那而能安住,唯是趣向他世而行,故于中间生存之际,悉被老病使者所牵,唯为死故导令前行。 故不应计于存活际,不趣后世安住欢喜,譬如从诸高峰堕时,未至地前空坠之际,不应欢乐。 此亦如四百颂释引经说云:‘人中勇识如初夜,安住世间胎胞中,彼从此后日日中,全无暂息趣死前。 ’破四倒论亦云:‘如从险峰堕地坏,岂于此空受安乐,从生为死常奔驰,有情于中岂得乐? ’此等是显决定速死。 三、思于生时亦无闲暇修行妙法,决定死者─谓纵能至如前所说尔许长边,然亦不应执为有暇;谓无义中,先已耗去众多寿量,于所余存亦由睡眠分半度迁,又因散乱徒销非一,少壮迁谢,至衰耄时,身心力退,虽欲行法,然亦无有勤修之力,故能修法时实为少许。 入胎经云:‘此中半数为睡覆盖,十年顽稚,念年衰老,愁叹苦忧及诸恚恼亦能断灭,从身所生多百疾病,其类非一,亦能断灭。 ’破四倒论亦云:‘此诸人寿极久仅百岁,此复初顽后老徒销耗,睡病等摧令无可修时;住乐人中众生寿余几。 ’《伽喀巴》亦云:‘六十年中,除去身腹睡眠疾病,余能修法尚无五载’。 如是现法一切圆满,于临死时唯成念境,如醒觉后念一梦中所受安乐,若死怨敌定当到来,无能遮止,何故爱著现法欺诳? 如是思已,多起誓愿,决断必须修行正法。 如本生论所说而思:‘嗟呼世间惑,匪坚不可喜,此姑姆达会,亦当成念境。 众生住于如是性,众生无畏极希有,死主自断一切道,全无怖惧欢乐行。 现有老病死作害,大势怨敌无能遮,定赴他世苦恼处,谁有心知思爱此。 ’迦尼迦书中亦云:‘无悲愍死主,无义杀士夫,现前来杀害,智谁放逸行。 故此极勇暴,猛箭无错谬,乃至未射放,当勤修自利’。 癸二、思惟死无定期第二、思惟死无定期者。 谓今日已后,百年以前,其死已定,然此中间何日而来亦无定期,即如今日谓死不死俱不决定。 然心应执死亡方面,须发今日定死之心。 以念今日决定不死,或多分不死,其心则执不死方面,便专筹备久住现法,不能筹备后世之事,于此中间为死所执,须带忧悔而没亡故。 若日日中筹备死事,则多成办他世义利,纵不即死,造作此事亦为善哉。 若即死者,则此尤其是所必须,譬如自有能作猛利损害大敌,从此时期至彼时期,知其必至,然未了知何日到来,须日日中作其防慎。 若日日中能起是念─今日必死。 下至能念多分是死,则能修作所当趣赴后世义利,不更筹备住现世间。 若未生起如此意乐,于现世间见能久住,便筹备此而不修作后世义利,譬如若念久住一处,则计设备住彼所须,若念不住当他往者,则当备作所趣之事,故日日中,定须发起必死之心。 此中分三:一、思赡部洲寿无定者,总之俱卢寿量决定,诸余处者各各于自能住寿量虽无决定,然亦多数能得定限。 赡部洲寿极无定准,劫初寿数经无量年,今后须以满十岁为寿长际,即于现在老幼中年,于何时死皆无定故。 如是亦如俱舍论云:‘此中寿无定,末十初无量’集法句云:‘上日见多人,下日有不见,下日多见者,上日有不见。 ’又云:‘若众多男女,强壮亦殁亡,何能保此人,尚幼能定活? 一类胎中死,如是有产地,又有始能爬,亦有能行走,有老有幼稚,亦有中年人,渐次当趣没,犹如堕熟果。 ’应当作意所见所闻;若诸尊重或友伴等,寿未究竟,忽由内外死缘未满心愿而死,念我亦定是如是法,应数思惟,应令发生必死之心。 二、思惟死缘极多活缘少者,谓于此命有多违害。 谓诸有心及诸无心,若诸魔属、人、非人等众多违害,及旁生类损此身命亦有多种;彼等如何违害之理;如是内中所有诸病及外大种违损之理,皆应详思。 复次自身由四大种成,彼等亦复互相违害─诸大种界若不平等,有所增减,能发诸病而夺命根─此诸违害是与自体俱生而有,故于身命无可安保。 如是亦如大涅槃经云:‘言死想者,谓此命根恒有众多怨敌围绕,刹那刹那渐令衰退,全无一事能使增长。 ’宝鬘论亦云:‘安住死缘中,如灯处风内。 ’亲友书亦云:‘若其寿命多损害,较风激泡尤无常,出息入息能从睡,有暇醒觉最希奇。 ’四百论亦云:‘无能诸大种,生起说名身,于诸违云乐,一切非应理。 ’现是五浊极浓厚时,修集能感长寿久住大势妙业极其稀寡,饮食等药势力微劣,故皆少有能治病力。 诸所受用,安然消后,能长身中诸大种分,势用亏减,故难消化,纵能消己亦无大益。 资粮寡集,恶行尤重,念诵等事势力微劣,故延寿等极属难事。 又诸活缘亦无不能为死缘者,为不死故求诸饮食、房舍、伴等,此复由其受用饮食太多太少及不相宜、房舍倒塌、亲友欺侮,是等门中而成死缘,故实不见有诸活缘非死缘者。 复次存活即是趣向于死没故,活缘虽多,然无可凭。 宝鬘论云:‘死缘极众多,活缘唯少许。 此等亦成死,故当常修法’。 三、思惟其身极微弱故死无定期者,身如水沫至极微劣,无须大损,即如名曰芒刺所伤,且能坏命,故由一切死缘违害是极易事。 亲友书云:‘七日燃烧诸有身,大地须弥及大海,尚无灰尘得余留,况诸至极微弱人! ’如是思后,不见死主何时决定坏其身命,莫谓有暇,应多立誓,决从现在而修正法。 如迦尼迦书云:‘死主悉无亲,忽尔而降临,莫想明后行,应速修正法。 此明后作此,是说非贤人,汝当何日无,其明日定有。 ’《瑜伽自在吉祥胜逝友庆喜》亦云:‘国主所借身,无病衰乐住,尔时取坚实,病死衰无畏,病老衰等时,虽念有何益? ’三根本中极重要者,廑由思惟死无定期,能变其心故应励修。 癸三、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第三、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之三者,如是若见须住他世,尔时亲友极大怜爱而相围绕,然无一人是可随去;尽其所有悦意宝聚,然无尘许可得持往;俱生骨肉尚须弃舍,况诸余法? 是故现法一切圆满皆弃舍我,我亦决定弃舍彼等而赴他世。 复应思惟:‘今日或死。 ’又应思惟:‘尔时唯法是依是怙,是示究竟所有道理’。 迦尼迦书云:‘能生诸异熟,先业弃汝已,与新业相系,死主引去时,当知除善恶,余众生皆返,无一随汝去,故应修妙行。 ’《吉祥胜逝友》亦云:‘天王任何富,死赴他世时,如敌劫于野,独无子无妃、无衣无知友、无国无王位,虽有无量军,无见无所闻,下至无一人,顾恋而随往,总尔时尚无,名讳况余事’。 如是思惟有暇义大而实难得,及虽难得然极易坏,念其死亡。 若不勤修后世以往毕竟安乐,仅于命存引乐除苦者,则诸旁生有大势力,尤过于人,故须超胜彼等之行;若不尔者,虽得善趣,仍同未得。 如入行论云:‘畜亦不难办,为是小利故,业逼者坏此,难得妙暇满。 ’以是此心纵觉难生,然是道基,故应励力。 《博朵瓦》云:‘除我光荣者,即是修习无常。 由已了知定当除去亲属、资具等现世一切光荣,独自无伴而往他世,除法而外皆无所为,不住现法始得生起,乃至心中未能生此,是乃遮阻一切法道。 ’《铎巴》亦云:‘若能兼修积集资粮、净治罪障,启祷本尊及诸尊长,并发刻勤殷重思惟,虽觉百年亦不能生,然诸无常不安住故,略觉艰难即得生起,乃至心中未能生此,是乃遮阻一切法道。 ’《铎巴》亦云:‘若能兼修积集资粮、净治罪障,祈祷本尊及诸尊长,并发刻勤殷重思惟,虽觉百年亦不能生,然诸无常不安住故,略觉艰难即得生起。 ’于《迦玛巴》请求另易所缘境时,重述前法。 请其后者,则云后者全未能至。 如是自心若能堪任,应如前说而正修习。 若不堪者,则随其所称,取三本根、九种因相。 观现法中所有诸事,犹如临杀饰以庄严,应当乃至意未厌离数数修习。 若经论中,何处有说亲近知识、暇满无常诸法品类,皆应了知是彼彼时所有行持,取而修习,乃能速得诸佛密意,余处亦当如是了知。 辛二、思惟后世当生何趣二趣苦乐第二、思惟后世当生何趣;二趣苦乐者。 如是决定速死没故,于现法中无暇久居,然死而后亦非断无,仍须受生;此复唯除二趣之外无余生处,谓生善趣或是恶趣,于彼中生非自自在,以是诸业他自在故,如黑白业牵引而生。 如是我若生恶趣者,当为何等? 故应思惟诸恶趣苦。 如《龙猛依怙》云:‘日日恒应念,极寒热地狱,亦应念饥渴、憔悴诸饿鬼,应观念极多愚苦诸旁生。 断彼因行善;赡部洲人身,难得今得时,励断恶趣因。 ’此中所修生死总苦、恶趣别苦至极切要。 谓若自思堕苦海理,意生厌离,能息傲慢。 由见苦是不善果故,于诸恶罪极生羞耻,不乐众苦故,而乐安乐。 由见安乐是善果故,于修善法深生观喜,由量自心而悲愍他,由厌生死希求解脱,由畏众苦发起猛利真归依等,故是能摄众多修要大嗢柁南。 如是亦如入行论云:‘无苦无出离,故心汝坚忍。 ’又云:‘复次苦功德,厌离除憍傲,悲愍生死者,羞恶乐善行。 ’又云:‘我由畏怖故,将自奉普贤。 ’此诸苦德,入行论中虽依自身已有之苦增上而说,然其当受众苦亦尔。 以是因缘,思恶趣苦。 其中分三:壬一、思惟地狱所有众苦壬二、旁生所有众苦壬三、饿鬼所有众苦壬一、思惟地狱所有众苦初中分四:癸一、大有情地狱癸二、近边地狱癸三、寒冷地狱癸四、独一地狱癸一、大有情地狱谓从此过三万二千踰缮那,下有等活地狱。 从此渐隔四千四千踰缮那下,而有余七。 如是八中、初等活者,谓彼有情多共聚集,业增上故,种种苦具次第起,互相残害,闷绝躄地;次虚空中发如是声:汝诸有情可还等活;次复欻起,如前残害─由是当受无量众苦。 二、黑绳者,其中所生诸有情类,谓多当受如是众苦:诸守狱卒,以黑绳拼或为四方或为八方,或为种种非一纹画,如其所拼,如是以刀或拆或割。 三、众合者,谓彼有情或时展转而共集会,尔时狱卒驱逐令入如二膻头铁山之间,从此无间两山合迫,尔时从其一切门中血流涌注,如是如诸羊马象狮及如虎头合迫亦尔。 又集会时,驱逐令入极大铁槽,压迫全身如压甘蔗。 又集会时,有大铁山从上而堕,于铁地基若拆若剖、若捣若裂,如是等时,血流涌注。 四、号叫者,谓彼有情寻求宅舍,即便趣入大铁室中,始才入已,火便炽起,由是燃烧。 五、大号叫者,多与前同,其差别者,谓其铁室层匝有二。 六、烧热者,谓彼有情为诸狱卒置于众多踰缮那量极劫烧然大铁傲中,展转烧耀,犹如炙鱼,炽然铁弗从下贯入彻顶而出,从口二眼二鼻二耳、一切毛孔猛焰炽生。 又置炽然大铁地上,或仰或覆,以极炽然炎热铁椎或打或筑。 七、极热者,谓以三尖大热铁弗从下贯入左右二锋,彻左右髑,中从顶出,由是因缘从口等门缘,猛焰炽生。 又以炽然炎热铁铄遍裹其身。 又复倒掷炽然涌沸弥满灰水大铁镬中,其汤涌沸,上下漂转,若时销烂皮肉血脉,唯余骨琐;尔时漉出,置铁地上,待其皮肉血脉生已,还掷镬中。 余如烧热。 八、无间者,谓自东方多百非一踰缮那地,猛火炽然,即从其中腾焰而来,由此渐坏彼诸有情皮肉筋骨,直彻其髓,遍身一切猛焰炽然,烧如脂烛;所余三方悉皆如是。 四方火来,于彼合杂所受苦痛无有间隙,唯因号哭叫苦声音,知是有情。 又于盛满炽然铁炭大铁箕中而为揃簸。 又命登下热铁地上诸大铁山。 又从口中拔出其舌,以百铁钉钉而张之,令无皱祀,如张牛皮。 又置铁地令其仰卧,以大铁钳钳口令开,炽然铁丸置其口中。 又以烊铜而灌其口,烧口及喉,彻诸腑脏,从下流出。 所余诸苦,如极烧热。 此但略说粗显苦具,非余种种众多苦具而不可得,如是所住住处之量及诸苦等,是如本地分中所说录出。 此诸大苦,要经几时而领受者,如亲友书云:‘如是诸苦极粗暴,虽受经百俱胝年,乃至不善未尽出,尔时与命终不离。 ’谓其乃至能受业力尽以来,尔时定须受彼诸苦,此复人间五十岁,是四大王众天一日一夜,以此三十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岁,此五百岁是四大王众天寿量。 总此一切为一日夜,三十日夜为一月,此十二月为一岁,此五百岁是为等活地狱寿量。 如是人间百岁、二百、四百、八百、千六百岁,如其次第是三十三乃至他化自在诸天一日一夜,其寿量者,谓各自天千岁、二千、四千、八千、万六千岁。 如此次第,是从黑绳乃至烧热一日一夜。 以各自岁,从千乃至一万六千。 俱舍论云:‘人中五十岁,是欲界诸天。 下者一日夜,上者俱倍增。 ’又云:‘等活等六次,日夜与欲天寿等,故彼寿数与欲天同,极热半、无间中劫。 ’本地分中亦同是义。 癸二、近边地狱近边者。 谓彼八种大那落迦,一一各有四墙四门,其外皆有铁城围绕。 其城亦复各有四门,一一门外有余四。 四有情地狱,谓:煨坑;尸粪臭泥或秽粪泥,恶臭如尸;利刀道等;无极大河。 其中初者,谓有焙煨,没齐膝许。 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下足之时,皮肉及血并皆销烂,举足之时皮等还生。 第二者,谓即与此无间相邻有秽粪坑,臭如死尸。 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颠陷其中,首足俱没。 其粪泥内,多有诸虫,名曰利柴,穿皮入肉,断筋破骨,取髓而食。 第三者,谓与此泥无间相邻,有多利刀、仰刃为路。 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下足之时,皮肉筋血悉皆刺截,举足之时复生如故。 与此无间有剑叶林,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遂趣其阴。 才坐其下,众多叶剑从树而落,斫截其身一切支节。 是诸有情,便即躄地,来诸厘狗,掳制脊脂而啖食之。 从此无间,有铁设拉末梨林,彼诸有情为求舍宅,游行至此,遂登其上。 当登之时,诸刺向下,欲下之时,复回向上,由是贯刺一切支节。 次有大乌名曰铁柴,上彼头顶或上其膊,探啄眼睛而啖食之。 是等同是刀剑苦害,故合为一。 第四者,设拉末梨无间相邻有广大河,名曰无极,沸热灰水弥满其中。 彼诸有情为求舍宅,堕中煎煮,上下漂没,如以豆等置大镬中,以水弥满,猛火煎煮。 其河两岸,有诸狱卒,手执杖索及以大网行列而住,遮不令出。 或以索罗或以网漉,仰置炽然大铁地上,问何所欲,彼若答曰:‘我等今者竟无觉知,然甚饥渴’。 便以极热烧然铁丸置其口中,及以烊铜而灌其口。 此等皆如本地分说,其中复说近边、独一,二中寿量无有决定,然其能感如是苦业,乃至未尽,尔时即当于如是处恒受诸苦。 癸三、寒冷地狱八寒地狱者。 谓从八大有情地狱,横去一万踰缮那外,是有彼处。 即从此下三万二千踰缮那处,有寒疱狱,次下各隔二千二千踰缮那处。 有余七焉。 其中疱者,谓遭广大寒触所触,一切身分悉皆卷缩,犹如疮疱。 疱裂之中所有差别,谓疮卷皱如泡溃澜。 [口*歇]哳诂、郝郝凡、虎虎凡者,是以叫苦声音差别而立其名。 裂如青莲者,谓遭广大寒触,所触其色青瘀裂五或六。 裂如红莲所有差别,谓过青已,变为红赤,皮肤分裂或十或多。 裂如大红莲所有差别,谓其皮肤,变极红赤,分裂百数,或更繁多。 如是次第,处所量齐及诸苦等,皆是依于本地分说。 本生论云:‘断无见者于后世,当住寒风黑暗中,由此能销诸骨节,谁欲自利而趣彼。 ’此说住于黑暗之中。 弟子书中亦云:‘无比严寒侵骨力,遍身栗战而缩屈,百疱起裂生诸虫,嚼抓脂髓水淋滴。 寒迫齿战毛发术,眼耳喉等悉寒逼,身心中间极蒙蔽,住寒地狱苦最极’。 受如是苦经几时者,谓乃至未尽如是恶业。 此又如本地分云:‘生寒地狱有情寿量,当知望于诸大有情地狱有情,次第相望各近其半。 ’俱舍释中引经说云:‘诸苾刍! 譬如此间摩羯陀国,纳八十斛胡麻大篙,以诸胡麻高盛充满。 次若有人经越百岁,取一胡麻,诸苾刍,由是渐次容八十斛胡麻大篙,速当永尽,然我不说生寒疱中诸有情寿而能永尽。 诸苾刍! 如二十疱、如是乃为一疱裂量,广说乃至。 又,诸苾刍! 如其二十裂如红莲,如是裂如大红莲量,其一亦尔。 ’谓乃至尔许寿量受苦。 癸四、独一地狱独一地狱者。 谓于寒热地狱近边。 本地分说人间亦有,事阿笈摩亦说住于近大海岸,犹如僧护因缘中说。 俱舍释亦云:‘如是十六有情地狱,是由一切有情共业增上而成。 独一地狱,或由众多、或二或一别业而成。 此等形相差别非一,处所无定,若河若山、若旷野处、若所余处、若于于下,悉皆有故。 ’如是能感于彼等中受生之因,如下当说。 极近易为于日日中亦集多种,先已集者现有无量,是故不应安稳而住,应思此等深生畏怖;与彼中间唯除隔绝悠悠之息而无余故。 如是亦如入行论云:‘已作地狱业,何故安稳住? ’亲友书亦云:‘诸作恶者唯出息,未断之时而间隔,闻诸地狱无量苦,如金刚性无所畏,见画地狱及听闻,忆念读诵造形相,尚能引发诸恐怖,况诸正受猛异熟! ’生死苦中,诸恶趣苦极难忍受,其中复以地狱诸苦极难堪忍;一日中以三百矛无间猛刺所有痛苦,于地狱中微苦少分亦莫能比。 诸地狱中,又以无间苦为至极。 亲友书云:‘如于一切安乐中,永尽诸爱为乐主,如是一切众苦中,无间狱苦极粗猛。 此间日以三百矛,极猛贯刺所生苦,此于地狱轻微苦,非喻非能及少分! ’能感如是众苦之因,唯是自内三门恶行。 如是知已,应尽士夫力用策励,轻微恶行莫令染著。 即前书云:‘此诸不善果种子,即身语意诸恶行。 汝应尽力而策励,纵其尘许莫令侵! ’壬二、旁生所有众苦思惟旁生苦者。 谓旁生中诸羸劣者,为诸强力之所杀害。 又为人天资生之具,自无自在,为他驱驰,遭其伤杀挞打损恼。 本地分说与诸人天共同依止,无别处所。 俱舍释云:‘旁生谓诸水陆空行,其处根本是谓大海,余者皆从大海散出。 ’亲友书亦云:‘旁生趣中遭杀害、系缚打等种种苦,诸离寂灭净善者,互相吞啖极暴恶。 有因真珠及毛骨,由肉皮故而死亡,无自在故由他驱,足手鞭钩及棒打。 ’其中初颂,显示总苦。 其第二颂,显示别苦,言打等中,等摄驱驰及穿鼻等,此是依于由人、非人作杀害等。 互吞啖者,是约傍生众同分中所为损害。 寂灭净善者,谓能证得涅槃善法。 远离此者,显极愚蒙,不堪道器。 从足踢使至以棒打,而为驱使,五事如次,谓马水牛驴象牛等。 此等是如亲友书释中所说,其余尚有生于黑暗及以水中,老死于彼,负重疲劳,耕耘剪毛,强逼驱使。 又以非一杀害方便,苦恼而杀。 又受饥渴、寒暑逼恼。 又由猎士多方恼害。 应于此等,常悬畏惧,思维众多苦恼道理,厌患出离。 其寿量者,俱舍论云:‘旁生长经劫。 ’谓寿长者,能达劫量短则无定。 发布时间:2024-03-08 08:09:00 来源:居士之家 链接:https://www.vegetairan.com/content/1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