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刚经讲义 无为福胜分第十一 内容: 金刚经讲义 无为福胜分第十一金刚经讲义 无为福胜分第十一 金刚经讲义无为福胜分第十一 江味农居士著 (壬)次,约经功校显。 分二:(癸)初,显福德胜;次,显胜所以。 (癸)初,又三:(子)初,引河沙喻;次,明实施福;三,显持经胜。 (子)初,引河沙喻。 【‘须菩提。 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 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 天竺有一大河,名曰恒河。 恒字音少讹,应云殑伽河,此翻福河。 印度此河,譬如中国之黄河长江,灌溉全国,于交通种植商务文化上,利益甚大,故曰福河。 又古时印度人视为圣水,得见此河,或入河沐浴,其福无量。 故亦翻天堂来。 以其出处高也。 中国亦有黄河之水天上来之句。 佛经云:赡洲北向有九黑山,次有大雪山,更有香醉山。 香南雪北,有池名阿耨达,此云无热恼。 池之纵广五十由旬,八功德水充满其中。 池有四口,口出一河,湍流入海,各分二万五千道大河。 统灌四大洲,东口所出,即殑伽河也,入东南海。 南口出信度河,入西南海。 西口出缚刍河,入西北海。 北口出徙多河,入东北海。 恒河之沙极细,细则其数益以见多。 故佛经中凡言极多之数不可计算者,则以恒河沙喻之。 又因天竺人人知有此河,知河中沙数不可计算。 举河沙为喻者,以其为大众所共晓也。 如恒河之如字,譬如之意,其口气贯注下文如是沙等恒河句。 沙等恒河者,将现在恒河中所有之沙,一沙化成一新河。 原来之沙数无量,则新恒河与之相等,其数亦复如是无量。 故曰如是沙等恒河。 犹言譬如将现在恒河中所有的无量沙数,化为与如是无量沙数相等的无量新恒河也。 是诸恒河者,是者此也。 诸谓无量。 问此无量新恒河中之沙,可为多否? 答曰:甚多者,明其多至不可说也。 但诸下数句,谓但就新恒河言之,已多得无数可计,何况其中之沙,其数更是无边,无可形容,只得儱侗说一个甚多耳。 (子)次,明宝施福。 【‘须菩提! 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 实言告汝,说在此而意注下科,使知下文所说持说之福,更多于此,是真实语,不可不信。 古文中之尔所,即今人行文所谓如许。 如许者,指点之词,即沪谚之格许多,北谚之这默些格也。 恒河无量,河沙无边。 尔所恒河沙数,犹言无量无边也。 须菩提深领佛旨,知上来所说,无非借有为法之极大福德,作一比例。 以显持说之无为法,福德更大于此。 意原不在于此。 故但答曰甚多,不加别语。 (子)三,显持经胜。 【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受持及四句偈之义,前已具说。 四句偈等,极言持说极少之经,尚且福德胜前。 则持说全经,其福更胜,不待言矣。 受持,则能自度。 为他人说,则能度他。 自度度他,是菩萨行。 故福德极大也。 持经说法,福德胜过布施,其义有通有别。 通者,无论持何经,说何法,莫不皆然。 别者,专就此经说也。 今先明通义。 约自度言,布施若不知离相,福德大至极处,亦不过生天而已。 故名为有漏功德。 即是言其尚漏落在生死轮回道中,说不上自度也。 若能受持经义,能开智慧,能知轮回可畏而求脱离。 行布施时,亦知离相。 则是福慧双修,能达彼岸,了生死,证圣果。 视彼但能生天,仍不免入轮回,相去天渊。 所以虽仅受持一四句偈等,其福便胜于充满无量无边大千世界之宝施,何况受持全经者耶! 约度他言,财施不及法施,具含多义,兹略明之。 (一)财施,施者受者未必有智。 法施,非有智不能施,亦非有智不能受。 (二)财施,施者得大福,受者只得眼前小益。 法施,则施与受者皆得大福。 (三)财施但益人生命,法施则益人慧命。 (四)财施伏贪,法施断惑。 (五)财施双方不出轮回,法施双方可了生死。 (六)财施双方之受用有尽,法施双方之受用无穷。 (七)财施施小则所益者小,法施可以少施获大益。 问:然则但行法施,不行财施,可乎? 曰否。 菩萨摄受众生,财施亦不可无。 但宗旨在行法施,不以财施为究竟耳。 以上为通明持说一切经法二利之益也。 下科正别明持说此经之益。 须知金刚般若,直指本性。 若能见性,便可成佛。 岂但自己了生脱死,令众生了生死而已。 直可度无量无边众生,皆令成佛。 绍隆佛种,莫过此经。 其福德之大,不可思议,又岂止胜前满无边大千世界宝施之福德已哉! 发布时间:2026-02-10 08:16:57 来源:居士之家 链接:https://www.vegetairan.com/content/21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