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法师:寿康宝鉴撷录-皈依佛 内容: 印光法师:寿康宝鉴撷录印光法师增订,寿康宝鉴序人未有不欲长寿康宁。 子孙蕃衍。 功业卓著。 吉曜照临者。 亦未有欲短折疾病。 后嗣灭绝。 家道倾颓。 凶神莅止者。 此举世人之常情。 虽三尺孺子。 莫不皆然。 纵至愚之人。 断无幸灾乐祸。 厌福恶吉者。 而好色贪淫之人。 心之所期。 与身之所行。 适得其反。 卒至所不欲者悉得。 而所欲者悉莫由而得。 可不哀哉。 彼纵情花柳。 唯此是图者。 姑勿论。 即夫妇之伦。 若一贪湎。 必致丧身殒命。 亦有并不过贪。 但由不知忌讳。 (忌讳种种详示书后。 此不备书。)冒昧从事。 以致死亡者。 殊堪怜憨。 以故前贤辑不可录。 备明色欲之害。 其戒淫窒欲之格言。 福善祸淫之证案。 持戒之方法日期。 忌讳之时处人事。 不惮繁琐。 缕析条陈。 俾阅者知所警戒。 其觉世救民之心. 可谓恳切周挚矣。 而印光复为增订。 以名寿康宝鉴。 复为募印广布者。 盖以有病于心而不容已也。 一弟子罗济同。 四川人。 年四十六岁。 业船商于上海。 其性情颇忠厚。 深信佛法。 与关纲之等合办净业社。 民国十二三年。 常欲来山归依。 以事羁未果。 十四年病膨胀数月。 势极危险。 中西医均无效。 至八月十四。 清理药帐。 为数甚钜。 遂生气曰。 我从此纵死。 亦不再吃药矣。 其妾乃于佛前恳祷。 愿终身吃素念佛。 以祈夫愈。 即日下午病转机。 大泻淤水。 不药而愈。 光于八月底来申。 寓太平寺。 九月初二。 往净业社会关纲之。 济同在焉。 虽身体尚未大健。 而气色淳净光华。 无与等者。 见光喜曰。 师父来矣。 当在申归依。 不须上山也。 择于初八。 与其妾至太平寺。 同受三归五戒。 又请崔雪楼。 关网之。 丁桂樵。 欧阳石芝。 余峙莲。 任心白等诸居士。 陪光吃饭。 初十又请光至其家吃饭。 且曰。 师父即弟子等之父母。 弟子等即师父之儿女也。 光曰。 父母唯其疾之忧。 汝病虽好。 尚未复原。 当慎重。 惜未明言所慎重者。 谓房事也。 至月尽日。 于功德林开监狱感化会。 彼亦在会。 泉已散。 有十余人留以吃饭。 彼始来。 与司帐者交代数语而去。 其面貌直同死人。 光知其犯房事所致。 切悔当时只说父母唯其疾之忧。 未曾说其所以然。 以致复滨于危也。 欲修书切戒。 以冗繁未果。 九月初六至山。 即寄一信。 极陈利害。 然已无可救药。 不数日即死。 死时关纲之邀诸居士皆来念佛。 其得往生西方与否。 未可知。 当不至堕落耳。 夫以数月大病。 由三宝加被不药而愈。 十余日闲。 气色光华。 远胜常人。 由不知慎重。 误犯房事而死。 不但自戕其生。 其孤负三宝之慈恩也甚矣。 光闻讣。 心为之痛。 念世之不知忌讳冒昧从事。 以致殒命者。 其多无数。 若不设法预为防护。 殊失如来慈悲救苦之道。 拟取不可录而增订之。 排印广布。 以期举世咸知忌讳。 不致误送性命。 一居士以母氏遗资千六百元。 拟印善书施送。 光令尽数印寿康宾鉴。 以拯青年男女于未危。 则以罗济同一人之死。 令现在未来一切阅此书者。 知所戒慎。 并由展转流通。 展转劝诫。 庶可举世同享长寿康宁。 而鳏寡孤独之苦况。 日见其少。 如是则由济同一人之死。 令一切人各得寿康。 济同之死。 为有功德。 仗此功德。 回向往生。 当必俯谢娑婆。 高登极乐。 为弥陀之弟子。 作海众之良朋矣。 孟子曰。 养心者莫善于寡欲。 其为人也寡欲。 虽有不存焉者寡矣。 其为人也多欲。 虽有存焉者寡矣。 康健时尚宜节欲。 况大病始愈乎。 十年前一钜商之子。 学西医于东洋。 考第一。 以坐电车。 未驻而跳。 跌断一臂。 彼系此种医生。 随即治好。 凡伤骨者。 必须百数十日不近女色。 彼臂好未久。 以母寿回国。 夜与妇宿。 次日即死。 此子颇聪明。 尚将医人。 何至此种忌讳。 懵然不知。 以俄顷之欢乐。 殒至重之性命。 可哀孰甚。 前年一商人。 正走好运。 先日生意。 获六七百元。 颇得意。 次日由其妾处。 往其妻处。 其妻喜极。 时值五月。 天甚热。 开电扇。 备盆澡。 取冰水加蜜令饮。 唯知解热得凉。 不知彼行房事。 不可受凉。 未三句钟。 腹痛而死。 是如世之由不知忌讳。 冒昧从事。 以至死亡者。 初不知其有几千万亿也。 而古今来福最大者。 莫过皇帝。 福大寿亦当大。 试详考之。 十有八九皆不寿。 岂非以欲事多。 兼以不知忌讳。 以自促其寿乎。 而世之大聪明人。 每多不寿。 其殆懵懂于此而致然乎。 光常谓世人十分之中。 四分由色欲而死四分虽不由色欲直接而死。 因贪色欲亏损。 受别种感触间接而死。 其本乎命而死者。 不过十分之一二而已。 茫茫世界。 芸芸人民。 十有八九。 由色欲死。 可不哀哉。 此光流通寿康宝鉴之所以也。 愿世之爱儿女者。 以及为同胞作幸福防祸患者。 悉各发心印送。 展转流传。 俾人各悉知忌讳。 庶不至误送性命。 及致得废疾而无所成就也。 彼纵情花柳者。 多由自无正见。 被燕朋淫书所误。 以致陷身于欲海之中。 莫之能出。 若肯详阅。 则深知利害。 其所关于祖宗父母之荣宠羞辱。 与自己身家之死生成败。 并及子孙之贤否灭昌。 明若观火。 倘天良尚未全昧。 能不触目惊心。 努力痛戒乎。 将见从兹以后。 各乐夫妇之天伦。 不致贪欲损身。 则齐眉偕老。 既寿且康。 而寡欲之人恒多子。 而且其子必定体质强健。 心志贞良。 不但无自戕之过失。 决可成荣亲之令器。 此光之长时馨香以祷祝者。 愿阅者共表同心。 随缘流布。 则人民幸甚。 国家幸甚。 民国十六年丁卯季春常惭愧僧释印光谨撰保身广嗣要义褚尚书广嗣说。 古者男子三十而娶。 女子二十而嫁。 欲其阴阳完足。 故交而孕。 孕而育。 育而寿。 后世不能遵。 男未满十六。 女未满十四。 早通世故。 则五脏有不满之处。 后来有奇怪之病。 是以生多不育。 民多夭亡。 总因未知为人父母之道。 此道关系不小。 却是为父者不便教子。 为师者不便传弟。 后来始觉。 悔之晚矣。 特以粗浅之言。 欲使后生都晓。 凡女子十四岁后。 经水每月一来。 三日方止。 总以三十日来一次为正。 若二十几日便来。 或三十几日方来。 便为经水不调。 多难得子。 故须服药。 先调女经。 经调然后夫妇相合。 须待经血三日已净之后。 方可行之。 袁了凡云。 凡妇人行经将尽。 只有一日絪緼之候。 谓春意动也。 但含羞不肯言。 为丈夫者。 平日密告之。 令其至此自言。 可以一举而得。 张景岳云。 男女交姤成胎者。 精血还是后天有形之物。 而一点先天无形之气到。 然后成孕。 男子先天之气胜。 多生男。 女子洗天之气胜。 多生女。 正在两气齐到。 适逢其会处分也。 但女子非情动之极不易到。 到则子宫必开。 吸而受孕矣。 但恐男子精薄不能成胎。 施于无用耳。 故上等者保精数月才一行。 古云。 寡欲多生子是也。 中等者待女子经净之后则行。 或月明朗无风雨之夜亦可。 平常之日。 不近女身。 或另一房。 另一床。 另一被。 不唯生子易成。 自己身体亦保。 若下等者不论时日。 或三五夜一次。 此人必成内伤。 又有下而又下者。 夜夜一次。 或一夜两次。 如此亡命之徒。 必定精如水薄。 不久得暴病而死。 凡朔望先夜。 不可行。 五更半夜。 身中阳气初生。 一次当百次。 不可行。 身有小病。 不可行。 (轻病变重。 重病必死。)醉饱之后。 坐船走路。 二三日内不可行。 大风大雷。 大冷大热。 日蚀月蚀。 神前柩后。 持斋祭祀。 日月灯烛光照。 不可行。 庚申日。 甲子日。 本命生辰日。 每月二十八日。 (人神在阴)不可行。 且男女交姤。 与梦遗之后。 三五日内。 莫下冷水。 不可沾一切冷饭食。 不可吃凉药。 如必要服药之病。 宁可对医明言。 犹之孕妇。 不可全靠勘脉。 庶不误事。 暑天不可贪凉。 冷天不可冒风雨。 若犯之。 必有厥阴之证。 男缩阳。 女缩乳。 四肢冰冷。 肚疼而死。 虽参附不救。 女子行经体虚者。 禁忌亦同。 又如小产。 大半由夫妇不谨。 三五月内明产。 人得而知。 一月半月内暗产。 人多不知。 盖一月属肝。 肝主疏泄。 夫妇不谨。 常有前牛月受胎。 后半月已堕而不知者。 甚有屡孕屡堕。 肝脉屡伤。 途至终身不孕者有之。 凡妇人受胎后。 谨戒不犯。 百不失一。 况子在腹中。 赖母经血保养。 交姤一次。 胎元便损一次。 幸得生下。 病患必多。 痘证必险。 多难养成。 世之爱子者。 多方堤防保全。 至十六七岁。 根本不伤。 一生少病。 那知在母腹中。 早已受此伤惨。 出世不得成人。 是谁之过。 岂不痛哉。 有用丸散入宫而种子。 岂精血中更容渣滓混合乎。 古语云。 种子而生子。 断筋穿骨死。 甚言种未必生。 生未必育。 徒造孽也。 是皆为父母之道。 昔者乐与人言。 今老矣。 不能遍及。 作此以代口传。 世人各知自爱。 以爱其子可也。 ◎孙真人曰。 人身非金铁铸成之身。 乃气血团结之身。 人于色欲不能自节。 初谓无碍。 偶尔任情。 既而日损月伤。 精髓亏。 气血败。 而身死矣。 盖人之气血。 行于六经。 一日行一经。 六日而周六经。 (太阳。 阳明。 少阳。 太阴。 少阴。 厥阴。 是谓六经。)故外感之最轻者。 必以七日经尽而汗解。 盖气血一周也。 人当欲事浓时。 无不心跳自汗。 身热神迷。 盖因骨节豁开。 筋脉离脱。 精髓既泄。 一经之气血即伤。 一经既伤。 必待七日气血仍周至此经之日。 方能复元。 易云。 七日来复。 即休养七日之义。 世人未及七日而又走泄。 经气不能复元。 一伤再伤。 以致外感内亏。 百病俱起。 人皆归咎时气。 指为适然之病。 不知非一朝一夕之故。 其所由来者渐矣。 由于未能谨守七日来复之义也。 今立限制。 以为节欲保身之本。 二十岁时。 以七日一次为准。 三十岁时。 以十四日一次为准。 四十岁时。 则宜二十八日一次。 五十岁时。 则宜四十五日一次。 至六十岁时。 则天癸已绝。 不能发生。 (男子二八而天癸至。 十六岁也。 八八而天癸绝。 六十四岁也。 女子二七而天癸至。 十四岁也。 七七而天癸绝。 四十九岁也。 天癸者。 天一之水。 谓精髓血脉流通宣泄。 可以发生也。 天癸绝则不能发生矣。)急宜断色欲。 绝房事。 固精髓。 以清洁闭藏为本。 万不可走泄矣。 以上限制日期。 专指春秋两季而言。 若冬夏两季。 一则火令极热。 发泄无余。 一则水令极寒。 闭藏极密。 即少年时。 亦以断欲为主。 否则二十岁时。 或可十四日一次。 三十岁时。 或可二十八日一次。 四十岁时。 或可四十五日一次。 至五十岁时。 血气大衰。 夏令或可六十日一次。 冬令则宜谨守不泄。 盖天地与人之气。 冬令闭藏至密。 专为来春发生之本。 尤重于夏令十倍也。 依此者。 可却病延年。 违此者。 必多病促寿。 ◎王莲航曰。 昔莲池大师谓王大契曰。 明明安毒药于恶食中。 是杀之惨也。 暗暗安毒药于美食中。 是欲之惨也。 呜呼。 往古来今。 才人志士。 所志鲜成。 类多无寿。 殆以多欲而致然也。 彼于事前。 亦知自爱也。 也于事后。 亦知追悔也。 及乎欲心一炽。 而壮志遂泯。 以为一次当无伤以后当不再及。 以后又作如此想。 至次次皆作如是想。 欲以纵而愈炽。 以至不能自制。 无可奈何。 由是而精竭夹。 体弱矣。 病矣。 死矣。 故事前自爱无益也。 事后追悔无及也。 须于将行事时遏止之。 亟思此事果有何趣。 事后当有何害。 不禁哑然失笑。 嗒然丧气。 夫遏一时之欲。 伸毕世之志。 才人志士。 所当乐从也。 彼或甘于下流。 自促其生者。 吾末如之何矣。 谨按莲师之言。 盖明明对已守归戒者说。 其告诫节欲。 则非为那淫也明矣。 总之纵欲成患。 家室尚然。 何况狎邪渔色。 则更自取灭亡。 而甘沦于畜类也。 可不哀哉。 保身立命守则天地间节气的变化,和人身气血的流动,有著息息的关系,假如不能配合气节而走泄了精血,那么身体上脏腑气血的流行,就会受到损伤。 夫妇之间的相处,虽然是人伦之始,但如不能节制,以致常受疾病的侵袭,或于神明降鉴之期,淫污冒渎,而阴遭削禄减年之祸。 所以为了免使身心受损伤和受阴谴,应当遵守一些禁忌,以免误犯。 ◎每月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诸日为神明降鉴,察人善恶之期,宜斋戒不可行房,以免冒溃而受阴谴。 ◎郁怒,大怒后伤肝,不可行房,犯者必病。 ◎欲远行不可行房,行房后走百里者病。 走耳里路后行房者必死。 ◎醉饱后行房,五脏反覆损精伤气。 ◎空腹行房,大伤元神。 ◎病后行房,病症复发并加剧。 ◎胎前行房伤胎,故凡有孕后,即宜分床绝欲,一则恪遵胎训,一则无堕胎之患。 及小儿毒胎痒,凶险喑痘,游空惊痫,牙疳等病。 二则所生之儿,男必端严方正,女必贞静幽闲,自然长大后不犯淫佚。 ◎产后百日内不可行房,若强行房妇必病。 产后十余日即行房妇必死。 天癸(月经)来时行房,成血麻症,男女俱病。 ◎竹席上不可行房,因竹性寒冷,犯者易感寒气。 ◎交合才毕,婴儿在旁啼哭勿即与乳,恐气血受损。 ◎行房后勿即挥扇,及饮冷茶水,若过受凉,或至即死。 ◎一日勿两度,勿服春方邪药,勿蓄缩不泄。 ◎凡生病,生疮出痘后,非十分复原,万不可行房,若犯者则多半必死。 ◎凡目疾未愈,或始愈,若行房目必成瞎。 ◎凡虚痨症,虽养好强健,犹须断欲一年,若以为复原而行房,多半必死。 ◎凡伤损筋骨,好后犹须戒一百七十日。 若未过百日而行房必死。 纵过百日亦必致成残废。 ◎凡过操劳,过热,过忧愁,过惊恐后,皆不可行房,犯者轻者则成痼疾,重则即死亡。 ◎冬至一阳生,夏至一阴生,其气甚微,如草木萌生,易于伤伐。 倘犯色戒,则来年精神必疲惫。 所以冬夏二至之前后半月,切忌行房。 ◎凡朔望先夜及四时节气之日,不可行房。 五更已过,身中阳气初生,一次当百次,有损气血,切忌行房。 ◎大雷大风,大冷大热,日蚀月蚀,神前柩后,持斋祭祀之日,不可行房。 ◎日月灯烛光照之处,庚申日,甲子日,本命生辰日,不宜行房。 ◎行房后,暑天不可贪凉,冷天不可冒风两,如犯者必有阴厥之证,男缩阳,女缩乳,四肢冰冷,肚疼而死。 发布时间:2024-03-23 09:15:59 来源:居士之家 链接:https://www.vegetairan.com/content/2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