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放生者有求必应福! 内容: 放生一事,以提倡戒杀护生为本。 凡入会者,俱宜吃素,方可以吃素之利益,与一切人说。 纵不能人各依从,而人以贵会诸公,皆盛德君子,实行吃素,自然潜移密化,悉皆不杀生,不食肉矣。 若仍旧食肉,放生之功德,亦不可思议,但自己所行,尚自矛盾,尚不能依慈悲忠恕之道而实行,况欲令见闻者潜移密化乎。 《增广·与泉州大同放生会书》天地之大德曰生,如来之大道曰慈。 ……须知水陆诸物诸物,从无始来,亦曾高居尊位,威权赫奕。 不知借威权以培德,反致仗威权以造业。 竟使恶业丛集,堕于异类。 口不能言,心无智虑,身无技术,以罹此难。 虽弱肉强食,于事则得。 而怨恨所结,能无生生世世,图报此怨之念乎。 人纵不念诸物被杀之苦,独不惧怨业深结,常被彼杀乎。 又不惧残害天物,天将夺我福寿乎。 人惟欲眷属团聚,寿命延长,身心安乐,诸缘如意。 正应发大悲心,行放生业。 使天地鬼神,悉皆愍我爱物之诚。 则向之所欲,当可即得。 《增广·江慎修先生放生杀生现报录序》《增广·乌程周梦坡居士夫人诞期放生碑记》放生之举,原为发起同人戒杀吃素之心。 倘能戒杀吃素,则杀业不作,杀报自止。 从前已造之业,则以竭力修善,至诚念佛,以消灭之。 须知法云寺之放生,实一切同人戒杀吃素之前导。 而有心人闻而兴起,同生慈惠恻怛之心,共行仁民爱物之道。 将见人心转而天眷常临,雨旸时而五谷丰登。 礼让兴行,战争息灭。 中外协和,天下太平矣。 此冯公等创建法云,提倡放生之本志也。 大觉世尊,为三界大师,四生慈父,视一切众生,犹如一子。 以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当作佛,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故。 于诸大乘经,严戒杀生食肉,以期一切众生,同得长寿安乐之近报,同证解脱涅盘之远果也。 智者大师,宗佛慈意,于陈大建间,买临海江沪溪梁六十余所,亘三百余里,为放生池。 请敕立碑,禁止渔捕,有偷捕者,动辄得祸。 至唐贞观中,犹然如是,此佛祖普度众生之悲心也。 《续编·中国济生会苏州分会捐放生池园永为灵岩山寺下院功德碑记》《续编·天台山国清寺创开放生池碑记(民二十三年)》文曰:一切众生,皆具佛性,由迷背故,遂失其正。 起贪瞋痴,造杀盗淫,食他之肉,资己之身。 杀业既结,历劫互戕,如来愍之,为作慈航。 大启慈训,人犹不信,特示形仪,以期随顺。 蛤蜊蚌壳,牛腰羊蹄,猪齿鳖腹,均有佛栖。 有宋职氏,杀猪弃首,犬守四日,不敢下口。 逐犬析骨,齿臼现佛,绀目螺发,俨然大觉。 未杀之前,均谓是畜,已杀之后,方知是佛。 是知杀生,不殊杀佛,即非佛现,亦未来佛。 杀而食之,罪逾海岳,急宜痛戒,庶可解脱。 晁氏兄弟,为文为赞,义理渊深,文词璀璨。 天池书写,诸公题跋,永用警策,启牖后觉。 既明此义,孰敢行杀。 争地争城,遂息倾轧。 贵池刘公,笃信佛法,保存徐书,题跋充洽。 令嗣公鲁,持以相示,敬书数语,藉表我志。 愿见闻者,吃素戒杀,定可现生,归极乐刹。 此跋文虽粗浅,颇可观感,敬录原文,以期息灭嗜杀食肉之痴心,发起戒杀茹素之善念。 佛菩萨现身异类,弭世杀劫,散见群书,阅观音本迹颂,物类现相,可知梗概。 以佛视一切众生皆是佛,故不忍互相残杀,永沉恶道,乃为此种种惊人视听之示现,可不深长思乎。 乾为大父,坤为大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此儒者民物一视之素志也。 严禁伤胎破卵,必使鸟兽鱼鳖咸若,此圣王胜残去杀之德政也。 良以天地之大德曰生,民物之大苦曰杀。 胜残去杀,须由小而至大。 仁民爱物,必自易而至难。 倘不推本于涵养仁恕,必至舍小取大,舍易取难。 日行残杀,而妄冀仁民爱物,则徒成空谈,决难实行其事矣。 何以言之。 小儿平民,皆能实行爱物之事。 行之既久,满腔仁慈。 日后得位行政,便可大庇群黎。 即隐居一乡,亦可以身率物,移风易俗。 如是则仁民之道,自爱物培植而来者,方可周遍圆满而无弊。 不由爱物来者,于现生似无所憾,于将来大有可虞。 以既种残杀物类之因,难免循环报复之果。 愿仁民者,当慎思焉。 放生一事,原为启发现未人之善心,以期戒杀茹素,普令含识各得其所,各尽天年。 近之则息杀因,远之则灭杀果。 小之则全吾心之纯仁,大之则弭世界之杀劫。 且勿以为不急之务,而漠然置之也。 ……窃谓放生原为提倡戒杀吃素,人若毕生吃素,则成不放之大放矣。 今将黄山谷居士戒食肉诗录之,以期大家于食肉时,一再思之,必有不忍食与不敢食之心,勃然而兴。 诗曰,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 本是一种性,只为别形躯。 苦恼从他受,肥甘为我需,莫教阎君断,自揣应何如。 有味哉,斯诗也。 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 此仁民爱物成始成终之大经大法,固不须更为详谈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之深义也。 愿见闻者,咸深思之。 发布时间:2024-04-15 12:10:49 来源:居士之家 链接:https://www.vegetairan.com/content/3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