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吴汝钧教授:法界 内容: 吴汝钧教授:法界法界法界的“法”,来自梵语动词词根,其意为护持,故法之意为对人间行为的护持。 “界”则是梵语动词根演化而成的名词,要素之意。 在佛教,法是诸法,界是分界,即诸法各有自体,分界不同之意。 这本是就现象一面而总举诸法。 不过,在另一面,界亦有“性”之意,法界即是法性,这是涉及本体方面的真如了。 故此一概念通于现象与实相两方面。 在大乘佛教,这概念更有宗教上的本源之意,直指法的根源。 大乘佛教以这个宇宙全体都是法,都是真理、真如的显现。 这仍不离现象与实相相通之意。 华严宗以现象与实相相即不离,而提出四种法界的说法,而以后二者即理事无碍法界与事事无碍法界为归依,作为其观法的最高目标。 在这种脉络下说的法界,则完全是价值义。 即是,在这法界中的任何法或现象,都具有绝对的价值;而整个法界,是佛在其海印三昧中示现出现的,故可依其具足的圆满性德对诸法作无碍圆融的安排,这便成法界缘起。 发布时间:2024-07-09 10:12:25 来源:居士之家 链接:https://www.vegetairan.com/content/6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