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佛处不得住
分类:禅宗公案
南宋绍兴己巳(1149)年春,祖元禅师应信众邀请,住持温州能仁寺。
祖元禅师曾上堂提唱赵州和尚的一则公案,云:
有佛处不得住踏著秤锤硬似铁。无佛处急走过脚下深草三尺。三千里外,逢人不得错举北斗挂须弥。恁么则不去也棒头挑日月。摘杨花,摘杨花眼里瞳人著绣鞋。说完便卓拄杖下座。
[赵州和尚的原公案是僧辞,师(赵州)曰:甚处去?曰:诸方学佛法去。师竖起拂子曰:有佛处不得住,无佛处急走过。三千里外,逢人不得错举。曰:与么则不去也。师曰:摘杨花,摘杨
花。]
这则公案非常有名。历代有不少禅宗大德对此作过提唱。祖元禅师的提唱可谓别具一格。读者若想从祖元禅师的提唱中得点什么妙法,或者作道理来会,将永无你出头之日。下面这则上堂法语,亦是如此:
雁山枯木实头禅,不在尖新语句边。
背手忽然摸得著,长鲸吞月浪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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