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讲经主要讲什么
讲经(佛教解释)
在佛教传统上,开大座讲经说法时,有一定的规矩。这种规矩有两种主流,一出自印度那兰陀佛教大学,另一乃印度超戒寺传统,这两种说论规矩都是正确的。超戒寺说法的规矩,是要在说正题前,先说明:第一、造论者之权威性;第二、所说教法本身之特点;第三、说法者与闻法者该依的规矩。前二者是为了令听众知道将说之法的来源清净(源于佛陀)、有传承(历代祖师)、有依据(经、律、论),而且令听众生出敬信心。
讲经说法必须有清净的传承。想听或讲一个法门的人,首先要弄清楚其传承来源。如果是学一部论,有一些问题我们必须弄清 这是谁著的论?传承依据是什么?是否继承印度诸宗大师之思想与传承?抑或是著者自己的创作?如果是自己的创作,如果来源、传承及依据不能确定清净及可靠,则所学到的不一定是佛法!若依之修持,所得之证悟极可能是连本师释迦牟尼也没听过的证悟 ,便有卷入歪门邪道的危险。
口传必须是口耳相传,历代不断。很多人以为自己看看经文就行,其实传承是十分重要的,传承之加持亦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只靠自己的猜测、想像,以凡夫的心态理解,信口开河,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很容易误解、歪曲,甚至流于歪理邪说,误导自己,也误人子弟。实为佛门之不幸。因此,《憨山大师费闲歌》中说:
修行容易遇师难,不遇明师总是闲; 自作聪明空费力,盲修瞎炼也徒然。
得到明师(参见:善知识的标准)的指教,就是传承,可以避免盲修瞎炼的危险。如果是我认为如何如何,我的看法如何如何,我要如何如何,我的见解如何如何 ,我想如何如何等等,那所说很可能是我法,不一定是佛法!这样的我法,最好不说、不听,否则有走入错路的危险。而应该说:经、律、论如何写的,佛陀、菩萨如何教导的,祖师如何讲的等等。佛弟子必须保持这种传承的清净无误,不要令此传承变质、歪曲或受到污染。否则必害人又害己,为佛门之大患。
讲经说法之规矩分四部分来讲述,一为思维说法的利益;二为对法及佛尊敬;三为说法的正确方法;四为应否说法之准则。
(一)思维讲经说法的利益。
《劝发增上意乐经》中写道,讲经说法有二十种殊胜利益,例如成就智慧、诸佛护持等等。我们虽不为自己的利益而说法,但讲经说法的确能感召这许多益处,这些利益亦有利于我们的修持。
以上所说利益,不限于开大座讲经说法者方能获取。在日常中,不论出家或在家众,亦不论是否师父之辈,如果我们对朋友非正式地讲说佛法,或对畜牲念诵真言使其听闻,甚至是在诵经咒时观想非人、龙族、鬼类等也来听闻,都属于法布施,所以亦得同样利益。
(二)对佛法及佛陀尊敬。
佛陀在说法时,尚且要对自己所说之法表示尊敬而亲手布设法座。我们在说法时,也应像佛陀般对将说之法生敬重心,说法者同时也应忆念佛陀的恩德。
(三)讲经说法的正确心理与方法。
在内心上,说法者不应有赞自谤他的心理,不可因自私而存有密不示人之心,亦不可因为懒惰而拖延说法,而应有慈悲心。为了名声及吸引徒众而说法的心态,是最要不得的。同时,前述闻法者之六种想法,除却第四条对说法人并不适用以外,说法者亦应具备,即必须把听法者视为病人、把佛法视为良药、把自己视为医师、对佛陀念恩及愿正法久住。
在说法程式上,我们应先作沐浴及换上干净的法衣。在步向法座时,应发起清净的说法动机(为利众生愿成佛),(在藏传佛教中还要)观想当天将说之法的历代祖师,最上方为第一代祖师,最下方是得自该法传承的恩师,然后我们对法座顶礼三拜,方可上座。上座后,观第一代祖师降下融入第二代祖师,第二代祖师又降下融入第三代祖师最后他们辗转全融入了自己的上师之中,然后上师降下而融入坐在法座上的自己的身心中。
在上座坐好后,必须诵念《金刚经》文句: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这样做是为了提醒自己:我现在虽暂时在高座上说法,但这也是无常!以防自己生出傲慢的心,自以为是个大法师。
然后,听者与讲者共诵《般若心经》,再由听者供曼达及诵求法偈句,说法者先以额顶触将说之经论以示尊敬,然后全体同诵皈依文。
法会中诵皈依文时,听众与讲者所诵内容有少许差别。
听者应诵:
行者皈依直至成正觉,佛陀正法以及圣僧众, 因作闻学等诸修持故,愿证佛境利普有情生。
说法者则诵:
行者皈依直至成正觉,佛陀正法以及圣僧众, 因作讲说等诸修持故,愿证佛境利普有情生。
最后,说法者应作说法手印,并诵:
天与非天人与非人王,及帝释等护持正法众, 佛陀善说寂静安乐因,我今宣说请临听正法。
有些天神及非人众生亦信佛法,但他们天性有极度的洁癖,不能忍受与人一起坐在地上。我们虽无天眼能看到天神及非人等,但他们或许亦会来临听法,所以我们在心中准许他们坐于虚空中听法。
然后,我们便可开始说法。在说法中,应依据佛说经典,辅以诸论所说,再加上个人或自己师父的体验心得,绝不可凭个人臆测而主观地乱说,亦不可夹杂地、无条理地演说,更不可跳过难讲的部分而专挑易讲的部分。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应尽量保持举止优雅及舒颜微笑,令听者对正法心生欢喜。
(四)应否讲经说法之准则。
除特殊情况外,在无人请求时,我们不应主动正式登座说法。立者不应为坐者说法,坐者不应为卧者说法,坐低座者不应对坐高座者说法。此外,对带著武器、骑在马上或者戴帽来听法的人,我们亦不应说法,以示对法之尊重。当然,这些是为了尊重佛法的缘故而存在的规矩。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以略为开许,譬如听法者已病至不能坐起时,因为他并非因不敬法而卧著,我们亦可说法;在某些地区的民族文化中,他们是终生必须戴帽的,而这并非不尊重佛法,在这些情况下亦或可酌情开许。
有关这些,其实听法者也应留意,例如在听法时不应戴帽及带兵器、应恭请说法者居上座而说法等等。这些都是佛教的教法传统,是为了表示对佛法的尊敬,并非是为了让说法者感到高人一筹。
以上所说的或许较为沉闷,但如果我们没把初始的部分搞对,后来所作的一切均为浪费时间,所以我们必须重视这些前面的细节。
日后大家听法时,乃至日后大家有机会应求而说法时,都应依循。
附:所谓自创的佛法,算不算佛法?
佛法是指佛陀所传之法。佛法分显密两个部分,显法佛经称三藏,即经、论、律三藏;密法佛经称四续,即事、行、瑜珈、无上瑜伽等四续经。三藏、四续都是佛陀所说,或大菩萨所说,而佛陀亲自认可之法,是佛祖开寂后,由菩萨、阿罗汉大弟子经过数次结集,整理成文字资料流传下来,后来又翻译成各种文字的。凡是显宗佛法都有三藏经典和龙树、弥勒、无著、世亲等佛陀亲自授记解经的大菩萨所作的经论的经典根据;凡是佛弟子所作的论释,都是佛经的解说,没有一样是自己新创的;凡是密法都有密续部佛经的根据。佛法只有立教、宣传的教主佛陀才有资格说,因为佛法是断二障,证四身,获遍知的无漏大法,只有亲断二障,亲证无上果位成就的佛陀才有现量经验和说法的四无碍和四无畏智慧,别说无明覆盖的凡人,就连十地菩萨都没有创造佛法的资格。懂得这个道理,我们就会知道,那些所谓自创、自悟之法,都是魔入心窍,弄虚作假,乱法害人者的所为,一律不可信奉。若三宝正信弟子,信奉宣扬此类人造佛法,虚假佛法,就会违犯三皈戒律而毁坏善根。
附:讲经说法和听闻完结时应该如何做?
讲经说法和听闻完结时,听、闻双方应恭诵《菩提道次第愿文》等回向文,或《回向偈》: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在离开时,听众不可像电影院散场般一哄而散,而应犹如不舍得走似地鱼贯离场。这些是为了依循传统及为了积集吉祥的缘起。应将所有功德回向众生和佛果(为利众生愿成佛),这样,才能得到上述所有殊胜的大利益。正如印光法师所说:
日用之中,所有一丝一毫之善,及诵经礼拜种种善根,皆悉以此功德,回向往生。如是,则一切行门,皆为净土助行。犹如聚众尘而成地,聚众流而成海;广大渊深,其谁能穷?然须发菩提心,誓愿度生;所有修持功德,普为四恩三有法界众生回向。则如火加油,如苗得雨;既与一切众生深结法缘,速能成就自己大乘胜行。若不知此义,则是凡夫二乘自利之见;虽修妙行,感果卑劣矣。 (《(正)与徐福贤书》)
须知真能念佛,不求世间福报,而自得世间福报。【如长寿无病,家门清泰,子孙发达,诸缘如意,万事吉祥等】若求世间福报,不肯回向往生,则所得世间福报,反为下劣。而心不专一,往生便难决定矣。 (《(正)与陈锡周书》)
你要晓得,来生做人,比临终往生还难。何以故?人一生中所造罪业,不知多少。别的罪有无且勿论,从小吃肉杀生之罪,实在多的了不得。要发大慈悲心,求生西方,待见佛得道后,度脱此等众生,则仗佛慈力,即可不偿此债。若求来生,则无大道心,纵修行的功夫好,其功德有限;以系凡夫人我心做出来,故莫有大功德。况汝从无量劫来,不知造了多少罪业;宿业若现,三途恶道,定规难逃;想再做人,千难万难。是故说求生西方,比求来生做人尚容易。以仗佛力加被故,宿世恶业容易消;纵未能消尽,以佛力故,不致偿报。 (《(三)复智正居士书》)
当须发决定心,临终定欲往生西方。且莫说碌碌庸人之身,不愿更受,即为人天王身,及出家为僧,一闻千悟,得大总持,大宏法化,普利众生之高僧身,亦视之若毒荼罪薮,决定不生一念欲受之心。如是决定,则己之信愿行,方能感佛;佛之誓愿,方能摄受。感应道交,蒙佛接引,直登九品,永出轮回矣。 (《(正)复高邵麟书三》)
回向发愿心,谓以己念佛功德,回向法界一切众生,悉皆往生西方;若有此心,功德无量。若只为己一人念,则心量狭小,功德亦狭小矣。譬如一灯,只一灯之明;若肯转燃,则百千万亿无量无数灯,其明盖不可喻矣,而本灯固无所损也。世人不知此义,故止知自私自利,不愿人得其益。 (《(三)复章道生书》)
回向者,以己所修念诵种种各功德,若任所作,则随得各种之人天福报。今将所作得人天福报之因,回转归向于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以作超凡入圣、了生脱死,以至将来究竟成佛之果,不使直得人天之福而已。用一回字,便见其有决定不随世情之意;用一向字,便见其有决定冀望出世之方。所谓回因向果、回事向理、回自向他也。所作功德,人天因也,回而向涅槃之果。所作功德,生灭事也,回而向不生不灭之实相妙理。所作功德,原属自行,回而向法界一切众生,即发愿、立誓、决定所趋之名词尔。有三种义:一、回向真如实际,心心契合。此即回事向理之义。二、回向佛果菩提,念念圆满。此即回因向果之义。三、回向法界众生,同生净土。此即回自向他之义。回向之义大矣哉!回向之法虽不一,然必以回向净土,为唯一不二之最妙法。以其余大愿,不生净土,每难成就;若生净土,无愿不成。以此之故,凡一切所作功德,即别有所期,亦必须又复回向净土也。 (《(三)复愚僧居士书》)
印光法师慈悲心切,再三嘱咐,深恐我们走错路,受大苦。我们应当反复念诵,牢记在心。一心念佛、学佛,求生西方,成佛度众生,报父母恩,报师长恩,报祖国恩,报众生恩。